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开拓汽车零部件的市场,为广汽、沃尔沃、福特、大众、长城、车和家、拜腾、北汽和特斯拉从事汽车内外饰件生产及销售,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决定在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启潮路20号现有厂区内实施扩建项目。企业投资3684.6万美元(折合2.3亿元人民币),购置注塑机、火焰设备、发泡设备、铣削设备、US焊接机、IMG阴模成型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厂40万套汽车内外饰,包括仪表板,门板,中控台,出风口等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通用性,安全性,高端大气等特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厕所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纳管排放。 (2)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发泡废气、胶水废气、焊接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各类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降噪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各类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可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各污染物经过相关处理措施后,预测结果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具体见表2。 表2 项目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内外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及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保证环保设施投资到位。综上,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汽车内外饰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的相关事项: (1)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2)公众就本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对确定的环评单位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4月16日——4月29日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项目审批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单位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2)环评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下城区凤起路361号国都商务大厦1208室 邮编:310000 联系人:曲艺 联系电话:0571-88354426 (3)建设单位名称: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潮路20号 邮编:314400 联系人:周凌云 联系电话:18268815538
公示发布单位:佛吉亚(海宁)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