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浙江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2020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6 17:59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公告》(国环规辐射〔20181号)有关精神,结合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矿普查结果,现将我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予以公告。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于原矿、中间产品、尾矿(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贝可/克(1Bq/g)的除铀(钍)矿以外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将自动归类于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并纳入我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我厅将适时更新浙江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  浙江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名录(2020年)

2020326

 

 

附件

 

浙江省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

名录(2020年)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辖区

行业

1

英格瓷(浙江)锆业有限公司

湖州市

锆及氧化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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