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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沙溪镇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
2020-12-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昌县沙溪镇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新昌县沙溪镇董村村外泄下自然村下畈

3.项目性质:迁建

4.总投资:4000万元

5.建设内容与规模:企业拟投资4000万元,承包69.85亩土地,建设干清粪标准化栏舍29栋,配套污水处理区、粪便处理区、饲料间、兽医室、检测室、消毒区等,总建筑面积20895m2。项目建成后,形成生猪年存栏量21000头,年出栏42000头养殖规模。

二、项目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沙溪镇董村村外泄下自然村下畈,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场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新宅村

318698.32

3260806.60

约243户,626人

居民

环境空气二类

NNW

1583

董村村

长蛇

320418.64

3261090.43

约3户,9人

居民

ENE

2472

里泄下

318873.46

3258393.70

约30户,90人

居民

S

304

水尖湾

316528.57

3258622.23

约10户,30人

居民

WSW

2204

里家溪小

316369.97

3258570.90

约50户,150人

居民

WSW

2338

外泄下

318464.51

3259414.71

约35户,105人

居民

NW

397

开口岩村

317602.72

3261485.37

约40户,120人

居民

NW

2582

董村

319222.34

3259876.72

约243户,626人

居民

NE

768

平溪村

旧坞村

316942.05

3256619.65

约40户,120人

居民

SW

2701

云雾山庄

318987.37

3258018.84

/

山庄

SE

765

新宅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318651.46

3260808.58

/

卫生站

N

1677

新宅基督教堂

318983.40

3260694.28

/

教堂

N

1564

地表水

龟溪

/

/

均宽约18m

水质

地表水Ⅲ类

E

190

结溪

/

/

均宽约35m

水质

地表水II类

SW

2255

地下水

项目区域地下水

/

/

/

/

地下水Ⅲ类

/

/

土壤

项目占地范围及占地范围外0.05km范围

/

/

/

/

(GB15618-2018)中相关标准

/

/

注:场界是指项目用地边界,距离是指最近直线距离。

三、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为猪舍臭气、粪便处理臭气、污水处理区臭气、饲料加工、投喂颗粒物、食堂油烟。各自经收集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经预测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猪尿、饮水系统撒漏水、猪舍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及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后浇灌周边园地,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为机械类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猪叫声等,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粪便、污泥、病死猪、医疗废物、饲料残渣、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主要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猪舍臭气采用智能微生物雾化除臭系统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区臭气经生物滤池处理后排放;粪便收处理产生的臭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饲料加工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

废水: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区(集污池+厌氧反应池+贮存池)处理,浇灌周边园地,不外排。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同时应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

固废:粪便、饲料残渣全部进罐式密封发酵机生产有机肥;病死猪采用冷库储存,定期运至嵊州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处置;医疗废物厂内暂存,定期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新昌县沙溪镇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新昌县沙溪镇董村村外泄下自然村下畈,符合相关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和其他审批要求,也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和达标排放,并在运营期内持之以恒地加强管理,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主要事项:

①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②认为本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

③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④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⑤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⑥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

⑦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⑧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

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过程中,是否愿意公开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22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2020年12月22日止)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沙溪镇董村村外泄下自然村下畈

联系人:柴国东

联系电话:15988253380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上海建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6幢南3层

联系人:路工

联系电话:0571-85227477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单位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新昌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86230453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新昌县华顺畜牧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