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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多方面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举措
发布日期:2020-12-03 09:44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和住建局联合印发秋冬季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从11月起,在全大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秋冬季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与标牌悬挂情况、尾气排放情况以及非道机械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港作机械等,常见的有挖掘机、铲车、推土机、压路机等,与传统道路机动车相比,非道机械存在单机排放量大、技术水平低、燃油消耗高、维护保养差等问题。据生态环境部移动源年报相关数据显示,全国非道机械污染物年排放量达576.7万吨,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接近于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为机动车的三倍多。

近年来,宁波市主要从三方面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举措:

一是实施全面调查排摸和登记上牌。调查排摸和登记上牌工作有助于摸清全市非道机械数量,甄别非道机械总体排放水平,也解决了机械身份识别难等问题,是规范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宁波市自去年开展调查排摸工作以来,通过地毯式排摸及全市广大机械主的积极配合,已累计申报登记非道机械3.12万台,上牌2.85万台,申报及上牌数量均位居全省之首。

二是划定并不断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强化高排放非道机械管控,宁波市自去年底前已划定高排放非道机械禁用区(从北环高架-宁慈东路-倪家堰路-环城北路-世纪大道-通途路-福庆路-南环高架-机场路构成的封闭圈范围内),今年来北仑、镇海等重点区域也陆续推进各自辖区禁用区划定,明年禁用区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实现县级全覆盖。禁用区内非道机械排气要求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由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不定期现场抽测,并对抽测超标的非道机械责令撤场整改。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环节管理。印发《宁波市重点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搭建非道监管平台并推广运用“工地管理”小程序,要求施工工地、工矿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经营者等通过“工地管理”程序,严把非道机械入场关。对未取得标牌或未满足禁用区排气标准的非道机械不得予以入场使用。目前全市约50个工地已落实“工地管理”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使工地内非道机械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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