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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玉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华能玉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掺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华能玉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华能玉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掺烧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玉环市大麦屿下青塘(华能玉环电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污泥接收、储存、输送及配套辅助设施,与燃煤一起送入现有发电机组锅炉焚烧处置(为了避免锅炉本身热值损失并保证良好的掺烧效果,在控制较低比例的掺烧量下,现有锅炉不改变燃煤投入量),形成最大日处理污泥600吨(含水率约80%)的处置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预测范围内的网格点的浓度预测贡献值较小,在叠加本底浓度后的预测值仍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和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对附近水体水质影响不大。同时,本项目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后,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染物渗漏污染土壤环境,大气沉降等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华能玉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掺烧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玉环市域总体规划(2017—2035)》、《玉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华能玉环电厂燃煤耦合污泥掺烧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凭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不含节假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17日(不含节假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止。 十、环评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将在企业网站公开。 十一、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 联系人:乐工 联系电话:0576-87177502 联系地址:浙江台州玉环大麦屿下青塘 E-mail:61363329@qq.com (2)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571-87993149 / 传真:0571-87331046 E-mail:403243269@qq.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3号楼 (3)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地址: 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7250599
发布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电厂(盖章)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