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液体净水剂、2万吨固体净水剂新建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液体净水剂、2万吨固体净水剂新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年产50万吨液体净水剂、2万吨固体净水剂 2、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分布详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产生氯化氢、硫酸雾及粉尘等污染物。通过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治理,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根据本环评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实施后,正常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空气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经兰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项目固废经过回收利用、有资质单位处理及外运填埋后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经过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液体净水剂、2万吨固体净水剂新建项目拟建于兰溪市女埠工业园A区,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符合所在区域“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企业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周边企业及村庄,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7、公众提意见的方式及时限 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8、项目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⑴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9-88902728 ⑵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女埠工业园A区 电话:13705831395 联系人:阮忠强 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锦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富业巷23号 电话:13655817867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绿野净水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