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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格家居有限公司年产60000张UV大板、20000套板式家具生产项目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丽格家居有限公司
2020-11-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丽格家居有限公司年产60000UV大板、20000套板式家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永乐路399

项目概况:为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浙江丽格家居有限公司决定总投资3000万元,选址于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永乐路399号,租用浙江今顶集成吊顶有限公司的厂房,建筑面积约9994m2。购置开料机、裁板锯、推台锯、封边机、数控钻、涂胶机、热压机、拉丝机、冷压机、UV漆辊涂流水线、UV漆膜压流水线、水性漆辊涂流水线、水性漆喷漆房和空压机等设备,主要从事UV大板板式家具和高端集成墙板的生产。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UV大板60000板式家具20000套、高端集成墙板5000的生产能力。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

1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

本项目厂界距离

经度

纬度

长水塘

120.714963

30.627173

水体

水质

GB3838-2002

E

~1.25km

西侧小河

120.698511

30.627893

W

~180m

镇西住宅小区

120.700162

30.626584

居民

居民生活

GB3095-2012:二类区;

GB3096-20082

S

~90m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水环境。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W1可达标排入王店镇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由于本项目实施后废水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厂区附近的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大气环境。涂装废气G1上胶废气G2木工粉尘G3和砂光漆尘G4等经收集,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各厂界周边居民区噪声均可达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土壤。在落实好重点区域防腐、防渗工作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W1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王店镇污水管网,最终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涂装废气G1封闭收集(风机风量为6000m3/h,收集率达到90%)后,再由干式过滤+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0%),尾气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2上胶废气G2经集气罩收集(风机风量为6000m3/h,收集率达到85%)后,再由紫外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0%),尾气通过15m2#排气筒排放。

3、木工粉尘G3经集气管收集(风机风量为12000m3/h,收集率达到95%)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0%),尾气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

4、砂光漆尘G4经集气管收集(风机风量为6000m3/h,收集率达到95%)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0%),尾气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上应充分注意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局部隔声措施,并对其基础设减振措施;文明操作;在生产区和厂区四周种植绿化隔声带,选择吸声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树等;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木材边角料S3回收粉尘S4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S11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PETS1(废物代码900-041-49漆渣S2(废物代码900-252-12回收S5(废物代码900-252-12废过滤棉S6(废物代码900-041-49废活性炭S7(废物代码900-041-49废灯管S8(废物代码900-023-29废机油S9(废物代码900-214-08废包装物S10(废物代码900-041-49暂时在厂内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涂装区和木加工上胶区地面做好防渗层。另外,须按本评价8.1.2.4做好危废暂存区的建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永乐路399,地理位置较好,基础设施已部分配套,并正逐步完善,能满足本项目的生产需要,选址符合嘉兴市秀洲区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秀洲区王店镇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41120005的准入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UV大板板式家具和高端集成墙板的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其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及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拟建地周边村庄、企业、团体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本项目拟建地周围2.5km范围内。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01111日~1124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您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为佳)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环保意见,也可以同样的方式直接向环评审批单位反馈。反馈意见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如姓名、地址、电话、Email等,以便反馈您的意见处理情况。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丽格家居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永乐路399

联系人:  华伟  13905732304

环评单位嘉兴市秀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东升西路1700号科技京城1103

单位电话:0573-82711907    传真:0573-82795181     邮编:314031

联系人:陆秋为  15824385580

环评审批单位: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

联系人:吴昀    

联系电话:0573-82722517  13736432733(值班电话)

八、其它

公示时间:20201111日~1124日,共10个工作日。

                                  

 

 

                     浙江丽格家居有限公司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