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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疏浚和炸礁工程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配套的疏浚和炸礁工程,拟对1#客运平台前沿及南侧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回旋水域附近需挖泥疏浚,疏浚设计底标高为-7.0m,疏浚方量约26000m3;对1#客运平台西北侧143.5m处有暗礁实施炸礁,炸礁设计底标高为-7.0m,炸礁方量约5000m3。 3.项目地点:位于李柱山车客渡码头北侧。 4.承办单位: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影响分析情况 1、海域水质环境影响情况 本工程疏浚引起的悬浮泥沙扩散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工程附近局部小范围内,未影响到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统计结果,施工期港池疏浚引起的悬沙浓度超过150mg/L的面积为0.02km2,悬沙浓度超过100mg/L的面积为0.07km2,悬沙浓度超过50mg/L的面积为0.51km2,悬沙浓度超过10mg/L的面积为3.60km2。悬浮泥沙向东最远最远到达滨海旅游区的西侧边界对滨海旅游区的整体景观和旅游活动影响较小。 工程爆破采用乳化炸药,爆破产生NO2气体进入水中的为181.11kg,增加的无机氮(以氮计)总量为55.12kg。在距离爆破施工船较近的区域内,爆破工程的实施对海水的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幅度很小,影响范围大约在50m周围海域。 施工船舶产生船员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施工单位应选择安装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船舶,污水经该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后在航行途中排放;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的船舶,应将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定期接运上岸处理,禁止船舶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由此,经接运处理或由船舶自行处理达标排放的生活污水对近岸海域水质影响很小。 2、海域生态环境:工程实施将引起海洋生物资源损失,经前文分析,工程疏浚和炸礁造成底栖生物的一次性损失量为111.51kg;疏浚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爆破冲击波造成的鱼卵损失总量为19853粒、仔稚鱼损失总量为1123684尾,成鱼损失总量为258.52kg。建设单位将对海洋生态损失进行等价补偿,拟采用增殖放流和底播增殖等多种方式。 3、声环境: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挖泥船的施工噪声和炸礁噪声对青沙村居民的影响。施工船舶及施工设备正常作业时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很小,在距离施工点300m施工噪声即降至55dB(A)以下;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在距离爆破点400m可降至70dB(A)以下,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根据施工方案,本次炸礁每日爆破两次,炸礁区与青沙村最近距离约1.6km,青沙村居民可听到瞬时爆破声,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由于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发生在海上且与青沙村距离较远,正常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工程施工期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为55kg。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均来自于施工船舶,船舶生活垃圾要求按期接收上岸处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工程将产生5000m3礁石,根据建设单位安排,弃礁回用于陆域场地回填。施工单位需避免弃礁在运输途中或者驳运上岸时洒落,弃礁经妥善处置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本工程将产生2.6万m3疏浚物,疏浚物处理区考虑在上川山抛泥区倾倒;疏浚区疏浚物所有检测组分的含量均达标,属于清洁疏浚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17号文,嵊泗上川山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可继续使用,因此疏浚物处理方案可行。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为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配套的疏浚和炸礁工程,总投资367.35万元,工程主要包括疏浚26000方、炸礁0.5万方。工程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产业政策、海洋生态红线保护要求,符海洋功能区划等。本工程施工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可得到有效控制。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补偿措施的情况下,本工程对海水水质、生态环境等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船舶碰撞的海洋环境风险发生概率较小,海洋环境风险是可控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2、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以张贴环保公告的形式征求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30日。 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580-5085458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80-8052955 项目建设单位: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车先生 联系电话:13587085858
公告单位: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