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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07年经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杭江环评批【2007】0470号)在杭州市江干区艮山东路172号成立。经营范围为:服务:汽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范围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汽车装潢、汽车租赁、汽车技术咨询、汽车事务代理(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代客户办理银行贷款手续。销售:东风本田品牌汽车、二手车、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于2018年搬迁至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月雅路270-1、2、15-17、21-28、30-49、62-64、68-75、77-96、109-111、115-122、124-141(13幢商铺),并在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填报(备案号:201833016100000210),年维修车辆8000辆。 现企业决定调整设备,调整维修规模。技改后年维修、保养车辆1600辆,洗车车辆21000辆,局部喷漆车辆1600辆,整车喷漆车辆150辆。 现将本项目予以公告,希社会各界广大民众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排放,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过除尘处理后排放,打磨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后由中央集尘系统主机(滤芯+集尘袋)进行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本项目设3个喷烤漆房间,每个喷烤漆房间产生的废气经过干式过滤器(过滤棉)去除漆雾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房废气和紧邻的喷烤漆房间废气一起经过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旧零部件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废原料桶(除水性漆)、打磨粉尘、废机油、废电池、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旧灯管、废石棉、保温棉、废刹车片、废催化剂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含油的废手套、抹布可以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旧零部件、废原料桶(水性漆)出售给相关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工程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项目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废水、固废实现零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至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评简本进行查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0年 10 月28日。 十、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月雅路270-1、2、15-17、21-28、30-49、62-64、68-75、77-96、109-111、115-122、124-141(13幢商铺) 联系人:黄丽红 电话:13588012815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高教路奥克斯创智1号 联系人:俞工 电话: 0571-86245258 审批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新区分局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幸福北路1116号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0571-89898257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金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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