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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完成后进行项目环保信息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殿水库生态电站工程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在原有用地新建生态电站厂房,占地面积233.6平方米、建筑面积431.28平方米,采用上厂址方案(紧贴坝后坡)和主副厂房整体方案设置。新增1台生态机组、主变压器、辅助系统及设备,采用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装机规模为1600kw,新增后装机规模由原来40000kw增至41600kw。生态流量取4.548m3/s,生态机组发电引水流量约6.4m3/s,多年平均发电量约771万kw·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青山殿村。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项目周边无学校和医院等敏感点。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和排放生产性废气,因此对周边环境空气无影响。 2、废水:①坝址上游水文情势影响:拦河坝引起上下游流速、泥沙、水深、水位等水文情势的变化,改变了河流原来的河道水生生态环境。但是,由于该电站已建成运行多年,上下游水生生态系统已根据拦河坝阻隔建立了新的平衡。②对坝址下游减脱水河段径流的影响:为修复减脱河段生态环境,本工程采用坝后引水发电,利用下泄尾水作为生态流量进行放水,下泄流量可达4.548m³/s,满足生态流量下泄要求,因此不会引起坝下河段减水情况的出现。③对电站厂房下游河道径流的影响:本工程采用坝后引水直接进入电站厂房,通过水轮机的转动将水能转化为机械能,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来进行发电。电站无调节性能,发电用水全部下泄。电站在运行期取水发电仅是利用水能而不消耗水量,在发电用水过程中损失水量甚微,发电尾水直接进入厂房下游河道,河道受到发电尾水的冲击,河水流速有所增大,但形成的动能尚不足以使下游河道的冲刷作用增强,因此,不会引起河流主动摆动和河道形态发生较大的变化,总体上对下游径流水量影响不大。④生活污水对下游水质影响分析: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不会改变昌化溪水质现状,不会对下游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3、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机油滤纸、废油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杭州献驰贸易有限公司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现零排放,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无不良影响。 4、噪声:本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场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5、土壤环境:电站在运营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废油桶、机油滤纸、废机油,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来自废机油事故排和废机油暂存库防渗透措施不规范。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地面漫流对土壤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①对陆生植物的影响:本工程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公益林等。本工程的建设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可减缓占地对植被的影响。此外,该区域内无珍稀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因此,总体而言,工程占地对陆生植被影响较小;②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工程施工期间,由于部分生境遭破坏、机械作业产生噪声以及施工人员进驻等带来影响,动物产生趋避反应,大部分迁徙到距工程较远的安全地带,从而使该区域的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在施工期下降,但这一影响是暂时的。由于电站运行多年,该区域的陆生生态已得到了新的平衡;③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期作业将对水体水质造成扰动,将对浮游动、植物及底栖动物的正常生长和繁殖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受影响范围内的水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下降,但该影响持续时间有限,但目前施工已经结束随这些影响已自动消失。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殿水库生态电站工程”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和村民委员会,主要以青山殿村为主。 七、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0月23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拥平 联系电话:1356718375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安市乔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代宏 联系电话:13777353032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青山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