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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五里塘河)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项目名称: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五里塘河)道路工程 建设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符单元范围内,北起环镇北路,南至五里塘河 建设规模: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五里塘河)道路工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祥符单元范围内,北起环镇北路,南至五里塘河以南衔接现状丽晶路。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额为9861.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4361.5万元),用地面积为15324平方米。本项目建设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总长度约638.072米,工程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为环镇北路-三墩路段,此段为两块板形式,双向四车道,道路长度约469.308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26米;二期为三墩路-五里塘河段,此段为一块板形式,双向两车道,道路长度约168.764米,标准段宽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工程(含道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施工场地当洒水频率为4~5次/天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内。堆场扬尘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后影响不大;所需沥青和混凝土均商购,现场不设拌和站,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气污染相对熔融烟气是很小的,其污染影响范围一般在下风向50~60m。 根据预测分析,营运期道路沿线NO2、CO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在此基础上,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场地内不设置厕所,施工人员借用周围已有公共厕所,公共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冲洗废水等经多级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营运期沿线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根据分析,距道路施工场界昼间60m、夜间200m外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根据预测,项目实施后声环境质量将随着交通量的增加逐渐变差,夜间噪声出现了超标现象。营运近期和中期红线外4a类区和2类区交通噪声昼间贡献值均能够达标;营运近中期夜间噪声出现了超标现象,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室内达标。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多余弃渣等。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渣运至指定地点。 营运期管理站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5、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营运期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综上,在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关系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分析,祥符单元大吉路(环镇北路-五里塘河)道路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对象: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及公众 征求意见期限: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有关部门反映。
7、联系方法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41弄92号 联系人及电话:邵工、13805735735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西路428号 联系人及电话:高工、13758114281 3)项目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联系方式:0571-56667108
【注】: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8日至2020年1月20日,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工程指挥部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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