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20-24298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2019年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我厅积极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题执法和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发现并及时整治了一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数同比下降18%,全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环境安全形势基本情况

2019年,全省事件发生数继续保持低位运行,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9起,均为一般等级,事件发生数同比下降18%。9起突发环境事件中,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4起,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4起,辐射事故1起。事件发生后,各级环保部门采取积极措施,科学、妥善地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降低了事件的环境影响,9起事件均未因环境污染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简析

2019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突发环境事件数稳定持续下降。今年全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件数持续保持下降态势,同比减少2起,下降18%。自2015年起,我省突发环境事件数已保持5年连续下降,该较好形势与我省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全面部署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大排查、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及时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息息相关,更是全省环境应急人员坚决将“两个维护”贯穿生态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生动体现。 

二是交通事故仍是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因素。2019年,交通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4起,占总数的44.4%,全部事件均由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泄漏引起。在应对此类事件时,经常会面临事件信息传递不畅、运输货物性质掌握不清、部门联动通报不及时等问题。对此,杭州“3·16”油罐车侧翻事故和磐安“7·22” 溴乙烷车辆泄漏事件的成功处置提供了宝贵经验:坚持“积极协调、多方联动、科学部署、果断施策”的原则,横向打通部门障碍,互通信息,全方位掌握动态情况,纵向启动省市县联动机制和上下游区域联动机制,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并充分发挥应急专家的力量,科学决策后果敢担当、倾力处置。

三是环境保护设施质量安全问题引发关注。12月3日,我省发生一起因企业污水罐体坍塌安全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该事故系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罐体发生倒塌,砸中邻近企业车间,罐体内污水倾泄,部分工人因厂区内囤放的布匹坍倒受压,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后,省、市、县3级生态环境部门迅速行动,对泄漏污水开展收集处置,有效控制污染范围,及时消除环境影响。该类事故鲜有发生,造成多人伤亡,引发大量社会和媒体关注,并暴露出环境保护设施特别是污水罐体的质量安全隐患。对此,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钢制类常压储罐的定期检验机制,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环境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一)守住底线,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年全省共调度了82起应急响应事件,列入一般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仅为9起,同比下降18%,经各地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均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特别是在杭州袁浦大桥油罐车翻车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金华磐安溴乙烷危化品运输车气体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嘉兴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罐体坍塌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多方联动、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切实保障周边环境安全。

(二)提升能力,切实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队伍建设。印发了《浙江省环境应急工作要点》,召开了全省环境应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2019年生态环境应急工作。部署全省118个县区(开发区)完成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9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开展了杭嘉湖、绍金、温台、衢丽等市跨界突发环境事件检验性应急拉练。组织宁波、舟山建立甬舟一体化环境应急联动机制,签署《甬舟区域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并开展甬舟一体化石化产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打造省内区域一体化环境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样板。支持和鼓励社会化力量参与我省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已建成的杭州、宁波、金华、衢州、台州5个省级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库及专业处置队伍和38支市级队伍、83支县级队伍的管理,完成5市应急物资库及专业处置队伍物资更新工作。依托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生态环境部绍兴印染化工实训基地,分三期对全省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共计270余人开展了业务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三)强化排查,全面加强全省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以“3·21”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为鉴,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环境安全为重点,分别部署开展了全省化工企业大排查、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等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10776家次,发现隐患问题2184处,并对其中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3家企业上报省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4家企业进行停产整顿。进一步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整治工作,全年全省共排查梳理确定2019年度环境重点源企业1952家,排查环境安全隐患4775个,已整改完成4711个,整改完成率为98.66%,其余均在整改中。

(四)常态监管,圆满完成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环境安全工作。全力做好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超强台风“利奇马”等重点时段的环境安全工作。牵头负责“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各项大会期间环境保障工作,坚持依法常态监管,编制专项方案,组织省、市、县力量对重点区域、水域和铁路、高速公路周边进行执法巡查,实现严格执法和强化服务相结合。各大会期间共检查点位96934个,发现和整改问题8051个,立案处罚302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保障工作,并得到相关方高度肯定,2人获得国家网信办和省政府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组织工作突出贡献个人荣誉,原执法总队及2人分别获得省政府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表现突出集体荣誉和先进个人荣誉,1人获得省政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绩突出个人荣誉。

四、下一步工作

2020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以全过程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是全力扼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结合环境安全重点敏感时段和重点领域,部署开展定期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整治等行动,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敏感区域的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督促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

二是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实施省级应急指挥系统(三期)升级改造工程,整合规范优化环境应急各项数据库和系统应用,完成向政务服务平台或浙政钉的入口迁移,重点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智能化改造、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工作,实现突发环境事件智能防控。

三是抓好能力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持续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指导各地做好环境应急拉练、演练,加强省级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库及专业处置队伍建设,实现11个市全覆盖。进一步推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成政府、化工园区和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更新修编,督促各地做好年度涉危涉重企业应急预案滚动更新。在完成“十三五”期间环境应急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加强“十四五”期间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着重从环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力量、联防联控机制、应急指挥平台等方面,夯实环境应急能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