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90吨原料药和 40 吨高级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固废部分)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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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12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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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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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年产 190吨原料药和 40 吨高级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先行,固废部分) | 绍兴市 | 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 本次建成即年产30 吨替诺福韦 艾拉酚胺富马酸盐、年产 10吨N-(4-氯-3-氰基-7-乙氧基喹啉-6-基)乙酰胺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 | 项目产生的为蒸馏残液、过滤废渣、分层母液、沾污废包装等危险固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未沾有化学品的包装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厂区设有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按要求对各类固废进行妥善处置。 | 在企业门口、园区管委会门口、当地环保局等进行了张贴公示,在企业网站进行全本公示,两者同步,公示期间未受到投诉。 | 2 | 浙江宏冠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300公斤甲磺酸伊马替尼、300 公斤卡培 他滨、300 公斤人参皂苷 CK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先行,固废部分) | 桐乡县 | 浙江宏冠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 本次建成除发酵生产线的发酵工段暂未建设外,其余建设内容与批复要求建设内容基本一致。 | 项目产生的废溶剂、蒸馏残渣、废盐、废活性炭、废干燥剂、菌 渣、发酵废液、废硅胶、废气处理废活性炭、设备清洗浓液、废水处理 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厂区设有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按要求对各类固废进行妥善处置。 | 在企业门口、园区管委会门口、当地环保局等进行了张贴公示,在企业网站进行全本公示,两者同步,公示期间未受到投诉。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 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处 联系电话:28190035 传真:28885013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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