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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公示)浙江铭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汽车减震橡胶件总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
2019-07-0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万只汽车减震橡胶件总成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数控机床、炼胶机、硫化机、硅烷化处理线等设备,采用机加工、炼胶、硫化、硅烷化等生产工艺,实施汽车减震橡胶件总成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只汽车减震橡胶件总成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和图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km

X

Y

滨海村(在建)

354534.77

3165663.06

居住区

人群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声环境质量2

0.64

规划居住区

354222.77

3164621.91

居住区

人群

西南

0.68

三甲街道中心小学农场校区

354120.19

3165266.59

学校

人群

西北

0.94

椒江农场

353743.62

3165244.29

居住区

人群

西北

1.00

街下村

353367.32

3164441.99

居住区

人群

西南

1.43

优良村

353125.16

3164828.85

居住区

人群

西

1.58

月湖小区

356581.00

3164670.00

居住区

人群

东南

1.76

月湖幼儿园

356620.51

3164548.15

学校

人群

东南

2.00

月湖小学

356770.00

3164395.00

学校

人群

东南

2.16

集聚区管委会

356796.00

3163842.00

行政区

人群

东南

2.26

海明村

352453.00

3163893.00

居住区

人群

西南

2.48

海丰村

352675.00

3163418.00

居住区

人群

西南

2.53

一心村

352242.00

3165769.00

居住区

人群

西北

2.58

坚决村

352136.00

3165325.00

居住区

人群

西北

2.63

东海村

352626.00

3166745.00

居住区

人群

西北

2.75

沿海村

352764.00

3162877.00

居住区

人群

西南

2.82

八条河

/

/

八条河

地表水

地表水

0.05

七条河

/

/

七条河

西

0.41

厂址区域

/

/

非饮用水源

地下水

不进一步恶化

/

/

四周厂界

/

/

工业区

/

声环境质量3

/

/

 

 

 

 

 

1  敏感点位分布图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根据分析,经处理后,有组织解包投料粉尘、炼胶废气、硫化废气、抛丸粉尘、涂胶废气、打磨粉尘、食堂油烟均能达标排放。根据预测,项目各污染物正常工况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无超标点,因此无须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工艺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排放,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进水标准,故项目废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其水质能够满足污水厂进水要求。在水量方面,根据调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三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t/d,目前的处理水量约为8t/d,尚有余量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进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是可行的,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废水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状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防渗措施,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只要采取有效综合隔音降噪措施,合理布置各生产设备,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且本项目周围均为工业企业,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检修废油、危化品包装材料、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橡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抛丸打磨集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解包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炼胶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干式过滤棉+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硫化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棉+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涂胶废气经统一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合格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艺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检修废油、危化品包装材料、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切削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橡胶边角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抛丸打磨集尘灰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废气处理设施引风机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与《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3-2020)》、《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结论清单相关要求不冲突;符合《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台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铭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区八条河西侧、滨四路以南地块

联系电话:13806587123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4号楼23

联系电话:0576-89811033           邮箱:1210430622@qq.com

传真:0576-89811031

 

3、当地环保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甲南大道东段9

联系电话:0576-88206859

                浙江铭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974

浙江铭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只汽车减震橡胶件总成项目(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