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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海百奥药业(绍兴)有限公司生物医药产业化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越海百奥药业(绍兴)有限公司
2019-07-0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本次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产业化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1亿元,总用地366亩,建设52.2万升生物反应规模的抗体药物生产车间。其中一期拟用地280亩,建设原液生产车间一、原液生产车间二、制剂车间一、制剂车间二、质量控制车间、公用工程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二期征地86亩,建设原液生产车间三、原液生产车间四、原液生产车间五、原液生产车间六以及配套的研发楼一、研发楼二、研发楼三、倒班宿舍、食堂等。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X

Y

环境

空气

南汇村(自然村建海)

276491.20

3333661.50

居住

~50户/150人

(GB3095-2012)二级

S

~2400m

水环境

七六丘中心河

小河

鱼类等

(GB3838-2002)

III类

S/W

~100m

曹娥江

大河

鱼类等

W

~10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有SO2、NOx、粉尘、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醇、乙酸、乙腈等。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废气对其影响较小,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有含生物活性废水,高盐废水和一般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总氮、总P、粪大肠菌群数(MPN/L)等。含生物活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灭活罐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处蒸发结晶除盐预处理后灭活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残渣、废过滤器、废滤膜、废盐渣、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四、拟采取主要污染治理对策措施

(1)废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HCl、乙酸、甲醇、乙腈、NMHC、颗粒物、SO2、NOx、污水站H2S和NH3等。原液车间配置废气由通风柜捕集后,进入各大楼的废气收集系统,经各大楼楼顶设置的废气处理装置(一级水喷+一级碱喷+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由各大楼楼顶25m排气筒排放;质检过程中均设有通风柜,涉及挥发性物质的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配制废气由通风柜捕集后,进入大楼的废气收集系统,经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由大楼楼顶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废气经“一级次氯酸钠氧化+一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有含生物活性废水,高盐废水和一般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总氮、总P、粪大肠菌群数(MPN/L)等。含生物活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灭活罐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处蒸发结晶除盐预处理后灭活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65~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项目运行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过滤残渣、废过滤器、废滤膜、废盐渣、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城滨海〔2019〕G5(Ⅳ-A-1-7-1)地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分区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主要是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

2、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73~2019717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环保审批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滨海新城分局

联系电话:0575-8119950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汇金国际A604室邮编:310006

联系人/联系电话:尹工/0571-85101767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越海百奥药业(绍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城科创园A10楼邮编:312000

联系人/联系电话:罗工/0575-81278666

 

 

 

 

公告发布单位:越海百奥药业(绍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