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绍兴耀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收集处置3万吨废包装容器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绍兴耀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收集处置3万吨废包装容器项目 2、项目内容 绍兴耀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从事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处置的企业,拟租用浙江剡港纺织有限公司部分厂房组织生产,地址位于嵊州市嵊州大道1988号。根据设计,项目主要采用破碎处理、破碎清洗工艺,不涉及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收集处置的废包装桶包括矿物油桶、化工溶剂桶、有机树脂桶、工业清洗剂桶、胶水桶、油漆桶、油墨桶等,来源行业主要为轻纺、机械、化工、4S店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项目收集处置的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49,900-041-49),设计处置规模为3万t/a。该项目已列入嵊州市危险废物增补项目名录及《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0年)》(浙环函[2019]109号)中2020年的规划建设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正常工况下,各废气排放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Pmax为9.46%(储存间的乙酸丁酯),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PM10、TSP、甲苯、二甲苯、醋酸丁酯、非甲烷总烃等因子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均远小于标准值,因此本项目废气的正常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嵊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曹娥江。纳管条件在时间、空间的衔接上是可行的,嵊新污水处理厂也有足够的容量容纳本项目废水。由于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只有雨水会经雨水管网接入附近河道,因此项目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分析,正常工况下,只要企业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但是非正常工况下,废水的泄露会对周围地下水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企业须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的建设,确保不会发生废水泄露事故,一旦发现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使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残液、废渣、废液、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油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残液、废渣、废液、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油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所产生的各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厂界的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级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在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 绍兴耀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收集处置3万吨废包装容器项目拟建于嵊州市嵊州大道1988号,系租用浙江剡港纺织有限公司部分厂房组织生产,选址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通过预测,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上述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该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21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耀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嵊州市嵊州大道1988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376818666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 审批部门:嵊州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5-83107961 绍兴耀达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