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云上草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一个集高山滑雪场、高山观光索道、户外拓展基地、休闲养生基地、生态旅游观光、森林公园、高山湿地公园等一体的高端综合性旅游景区开发项目。项目共分三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山滑雪场、高山观光索道、旅游集散中心、精品住宿酒店区、雪场设施用房、索道站房、配电房、景区门楼、办公管理用房、景区道路、管网、山塘、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一期建设总投资为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320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约40亩。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娱乐服务中心、户外休闲运动拓展项目、高山湿地公园、旅游文化创意中心等;二期建设总投资4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210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约为20亩。三期建设内容主要为:生态森林公园、休闲健康养生中心,旅游购物街区等;三期建设总投资2.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17600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约13亩。项目总开发面积约2180亩,其中建设用地73亩。 二、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本项目场界最近距离(m) | 规模 | 保护级别 | 1 | 山川村 | 赵家堂 | 东 | 约 610m | 约 1400 人 | 环境空气二级 | 前山 | 东 | 约 750m | 上白兰 | 东北 | 约 2400m | 上厂 | 东 | 约 1200m | 下厂 | 东 | 约 1300m | 下白兰 | 东北 | 约 2000m | 盛家堂 | 东 | 约 640m | 2 | 马家弄村 | 马家弄 | 北 | 约 640m | 约 860 人 | 横柏坑 | 西北 | 约 1500m | 黄庙坞 | 东北 | 约 1450m | 高坞里 | 西北 | 约 1200m | 梅石头 | 北 | 约 500 m | 3 | 高家堂村 | 高家堂 | 东南 | 约 790 m | 约 830 人 | 大屋弄 | 南 | 约 165m | 董家堂 | 东南 | 约 700m | 杨白山 | 东南 | 约 760m | 东边塘 | 东南 | 约 790m | 张家堂 | 南 | 约 1050 m | 4 | 山川中心学校 | 东 | 约 530m | 约 60 人 | 5 | 浒溪(东支流) | 北侧 | 约4000 m | 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 6 | 鸬鸟溪 | 穿过会石弄地块区 | / | 水质为Ⅱ类标准,余杭境内仙佰坑水库库区及沿岸纵深500 m陆域范围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北苕溪支流鸬鸟溪安吉县界与余杭县界交界处(仙佰坑水库库头)水域及沿岸纵深200 m陆域范围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安吉县境内鸬鸟溪段不属于饮用水水源。 | 7 | 场界四周 | 东、南、 西、北 | 1m | 声环境 1 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营运期间,油烟需经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要求后引至建筑屋顶排放。建议在停车场周围多种植一些阔叶植物,尽可能减少停车场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交通行车路线,确保行车路线畅通,减少汽车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要求专人每天收集垃圾,每天按时清运,不存放隔天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收集点的清洁、消毒工作;及时喷撒除臭剂和杀灭蚊蝇的药水。项目建成后恶臭对周围环境空气无明显的不良影响。 2、水环境:营运期间,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的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拟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城市绿化标准,并利用喷滴灌系统回用于山林浇灌,不得外排。因此,生活污水及水污染物排放量均为0 t/a。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场界昼夜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1类标准限值(昼间 55 dB,夜间45 dB),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项目景区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单元的厨房废油脂、食物残留物等厨房垃圾,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应派专人建立台帐,设置泔水桶统一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得自行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禁止委托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设备维修养护产生的废机油作为危废需单独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项目 | 主要内容 | 施工期 | 废水 | ①施工期设置集中的施工营地,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营地附近设置化粪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的吸粪车每日清运处置,严禁直接外排水体环境中(如鸬鸟溪);②施工机械及工程车辆应定点冲洗,并在冲洗场地周围设置集水沟和隔油沉淀池,并采取防漏防渗处理措施,禁止乱排、漫流。经临时设置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的冲洗废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严禁外排,待施工结束后对隔油沉淀进行填埋。建材临时堆放场四周应挖有截留沟;石灰、水泥等物质不能露天堆放贮存;施工过程中的裸露边坡,应当边堆边夯实。建设施工废渣暂存点需用篷布遮盖,避免由于降雨冲刷进入周围地表水体,并及时将废渣外运处理;施工废渣严禁倾倒在项目周围水体中,运输路线也需要尽量远离地表水区域。 | 废气 | (1)各施工场地均应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在大风日应停止施工作业;采用坚实路面加洒水,它与一般土路不洒水相比可减少扬尘65%;(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工地进出口应设车辆轮胎清洗水池或清洗器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产生;(3)建议各地块建设施工时,应在施工区界设围墙或遮挡物,尤其是在各个村落附近施工时,要求设置不低于1.8 m的挡墙;(4)各地块施工过程运输干水泥应采用密闭式槽车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水泥仓库,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5)各地块施工过程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产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6)尽量采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件,少用干水泥;(7)施工单位应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在施工阶段应定岗定人进行车辆调度、指挥、管理。每个施工层面的材料运输实施路线优化选择,尽量做到线路短;(8)装修时必须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以减少废气量,装修后的建筑不宜立即投入使用,加强通风换气。 | 噪声 | (1)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在条件允许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区域;尽量利用工地已完成的建筑作为声障,而达到自我缓解噪声的效果;(2)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钻孔灌注桩机替代冲击式打桩机,振捣器采用高频振捣器等;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暂不使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3)降低人为噪音: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在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4)建立临时声障:对于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放入操作间;尤其是在各个村落附近施工时,要求建设单位设置临时声障以减少噪声对其影响;对施工场地噪声影响除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外,还应与附近居民建立良好的社区关系,应在作业前预以通知,求得大家的理解。此外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或严格的管理;(5)降低施工交通噪声:尽量减小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辆的车速,尤其进入声敏感点区时,杜绝鸣喇叭;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 固废 | 项目各分项工程开挖后产生的废渣,可全部调运至安吉县相关部门要求指定的地块回填;项目建筑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拟在安吉县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进行消纳处理;项目建设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均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要求本项目建设期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以“运输沿线敏感目标少、运输路线短、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为原则,合理选择建筑垃圾外运路线。 | 营运期 | 废水 | (1)采用分流排水制,室内污、废分流,室外雨、污分流;(2)所有污水管网不得渗漏,并应按环保规定要求,设标准化排放系统;(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送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城市绿化标准,然后利用喷滴灌系统回用于山林浇灌,不外排。 | 废气 | (1)该项目停车场汽车尾气自然排放。建议在停车场周围多种植一些阔叶植物,尽可能减少停车场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加强交通管理,制定交通行车路线,确保行车路线畅通,减少汽车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2)厨房燃料采用清洁的液化气和电能,食物在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及燃料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标准后,经专用排烟道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3)垃圾产生的恶臭主要来自有机物的腐败分解,因此应及时清运垃圾,减少垃圾在收集点的滞留时间,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4)加强对公厕的管理,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等,并采用香味发散剂等对公厕臭味进行处理,环评建议采用物理通风方法将该公厕臭气收集后于屋顶高空排放;(5)加强发电机间的通风换气,积极改善站内空气质量;(6)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区内植被覆盖率,尽可能多地栽种植物,并在绿化过程中考虑选择对污染物具有较强吸收力、较强的滞尘能力、杀菌作用明显的植物。道路两侧设防护林带,既能美化环境,又可净化和缓冲大气污染,保持充足的氧气。 | 噪声 | (1)在设备选型方面,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各项相关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2)索道驱动机、备用发动机等须设置在隔声间中,隔声间面及吊顶做吸声处理,门窗尽量使用隔声门窗,空调主机及索道动力设施等脚座安装阻尼弹簧减振器;同时各种设备采用柔性连接,尽量减少振动;(3)停车场出入口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同时要求在禁止鸣笛的情况下保持车辆低速、平稳进出停车场;(4)在区出入口至停车场道路两侧绿化建议从树种选择上多作考虑,宜选择一些树高叶大,常年茂盛的树种,以形成天然隔声屏障;(5)在景区进口靠近居民点一侧种植绿化树林带,可以选择种植浙江楠,青栲,麻栎,栾树,盐肤木,苦槠,黄连木,化香,交让木,小叶青冈,柞木,女贞,乌饭树,木荷,檵木,榉树,接骨木,香果树,中国绣球,黄山梅等本土植物。 | 固废 | (1)景区沿线设垃圾集中收集点,设置小型分类垃圾桶。要求垃圾桶能防雨淋、防渗漏,平常保持密封状态;(2)设立宣传牌,禁止旅客随意乱扔废弃物,废弃物应收集于垃圾袋中。组织专门人员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增强居民、游客及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并合理对垃圾分类;(3)维修养护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需单独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4)生活垃圾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饮单元的厨房废油脂、食物残留物等厨房垃圾,按照“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应派专人建立台帐,设置泔水桶统一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得自行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禁止委托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处理。 | 水土流失措施 | (1)建设前应做好土石方调配平衡计划,对项目产生的表层土方应就近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内,四周用草包维护,工程完成后作为绿地表层覆土;(2)在工程设计时,需根据地块内的自然环境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选取合理的路基断面形式,并进行有效的防护、排水等工程措施;(3)施工阶段预制场、拌和场等需要堆放大量的砂石料,应在其周围堆置草包挡砂,场地四周开挖简易排水沟,以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建设相应的沉砂池,在河流附近建小型沉砂坝;临时弃渣场应设置弃渣场防护措施;(4)山体设置截流沟,并进行引流或收集,防止冲刷;(5)所有污水与雨水管网应严格进行施工,不得渗漏,以免造成水土流失;(6)项目建成后,应对裸露地面进行全面绿化,并保证绿地率不低于有关规定要求。 | 生态保护措施 | ①做好生态补偿措施。定期监测并依照区域顶级植被群落的树种进行补植,促进保育区的自然更新和演替,增加稳定性和多样性。绿化植物根据因地制宜、因土栽植;②做好森林植被保护和森林防火措施、陆生植物保护措施及陆生动物保护措施;③项目在建设以及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区的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条例要求;严格按照本环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措施,采取生态保护、生态补偿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措施;④加强游客管理与教育,控制游客数量;做好对游客的禁烟、防火宣传以及教育等防火措施;而且要求游客应尽量不高声喧哗或发出其他噪声,应将垃圾放入区域内垃圾收集点;⑤加强区山林管理,尽可能减少人为活动的影响,严禁在山林中用火,杜绝火灾隐患,建议建设单位在景区内设立若干严禁野外用火的警示牌;⑥加强山林中的植被和动物保护,严禁游客捕捉和猎杀野生动物;⑦加强区内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提醒游客随时注意自己的行为,增强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旅游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 |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 事故应急池、尾水暂存池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造成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质量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划的要求 ,符合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项目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期限及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本次评价在涉及的乡镇、行政村村委公示栏张贴了公示,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当地环保局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浙江云上草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山川乡山川村联 系 人:盛泽颖 联系电话:13906125108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北软泰嘉园K座902室 联 系 人:葛莺 联系电话:0572-5037968 (3)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联系电话:0572-5039970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云上草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