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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注塑机1600台、冲床300台、数控机床300台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旭昌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南大道999号 5、项目建设规模:年产注塑机1600台、冲床300台、数控机床300台 6、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70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周边敏感目标一览表
注:表中的“方位”以本厂址为基准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总量为15000t/a,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水质可以到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曹娥江。以达标排放计,项目排入环境废水量50t/d,15000t/a,CODCr0.750t/a、NH3-N0.075t/a、总磷0.008t/a、总锌0.015t/a、总铁0.045t/a、石油类0.015t/a。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⑴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部排放。收集效率按80%计,除尘效率为99%。经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017t/a。 ⑵喷砂粉尘 本项目设有独立喷砂房1间,喷砂房密闭设计,采用整体抽风后接入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0m 高排气筒排放,粉尘去除率达99%以上,风机风量为20000m3/h。经处理后喷砂粉尘排放量为0.3t/a。 ⑶喷塑粉尘 本项目喷塑线自带二级回收装置,其中第一级过滤位于喷房内,第二级过滤位于喷房外侧,均采用滤筒离心过滤、风机抽风,回收率达99%以上,风机风量为12000m3/h,然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经过滤回收后的塑粉可回用于生产。经处理后喷塑粉尘排放量为0.108t/a。 ⑷喷塑烘干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喷塑烘道进出口设置集气罩,烘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不低于2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效率按90%计,处理效率按90%计,风量为20000m3/h。经处理后喷塑烘干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137t/a。 ⑸油漆废气 本项目干式喷房、烘房均为密闭设置,整个房间通过风机抽风使室内形成负压状态,进出口采用风帘,集气效果好,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5%,再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装置,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距地面高度约20m),收集效率达95%,去除效率达90%。经处理后油漆有机废气排放量为0.76t/a。 ⑹酸雾废气 本项目拟在酸洗槽侧方设置吸风罩,酸雾经收集后引风机引至废气喷淋塔采用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至20m排气筒排放。酸雾废气收集率达到80%,碱液吸收塔吸收效率达90%,风量为8000m3/h,则氯化氢废气排放量为0.007t/a。 ⑺天然气燃烧废气 燃气废气通过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各类废气经分类收集、有效处理后,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各污染因子的排放浓度以及各车间无组织排放速率均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3、对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昼间噪声贡献值在厂界处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故夜间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焊条、废钢丸、收集的喷砂金属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皂化液、废润滑油、废槽渣、废过滤棉、碱渣、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桶均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做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废经以上合理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故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周围对环境影响很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旭昌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注塑机1600台、冲床300台、数控机床300台新建项目建设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南大道999号。项目建设符合嵊州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周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将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做到达标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可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比较先进,“三废”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浦口街道居民。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22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旭昌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南大道999号 邮政编码:3124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57489999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18857898787 E-mail:xingmm2006@126.com 环评审批部门:嵊州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5-83278971 通讯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799号国际会展中心南4楼 邮编:312400 十、在报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备案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旭昌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