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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年整理70吨服装面料、50万件绢丝衫、30万件成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前身为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厂,成立于2014年7月15日,位于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区经三路185号,企业于2010年8月9日经原诸暨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关于《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厂年整理面料70吨、绢丝衫50万件、成衣3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嵊环审函[2010]089号),同时企业于2011年1月25日经嵊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过验收(嵊环建验[2011]001号)。目前由于租赁合同到期,企业决定搬迁,搬迁至嵊州市汇润制衣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三江街道江一路18号,决定投资237.0万元,实施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年整理70吨服装面料、50万件绢丝衫、30万件成衣迁建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屋面和道路雨水经出租方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与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已有)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标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因此,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仍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目前正常运行,根据2018年1月至12月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可知,排放的水质中CODcr、NH3-N浓度均达标排放(详见表7-1)。项目地附近污水管网已覆盖,污水可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同时,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能力为22.5万吨/日,目前已达到15万吨/日,剩余处理能力为7.5万吨/日,本项目每天废水排放量为12.71t/d,能接纳该废水量。该项目污水水质简单,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可纳管;同时生活污水可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废水的生化性,因此该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废水纳管是可行的。 ⑵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对车间地面、污水管网及处理装置采取防渗处理,防止污水渗漏直接污染地下水,并定时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废水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周围地下水水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 ⑶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表5.2-8~5.2-9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占标率均小于1%,占标率最高的为无组织排放的氨,占标率Pmax=0.790%,发生于下风向10m处。 ⑷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昼间外排预测值在27.8-39.4dB,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距离最近保护目标——北面的张家殿34.0m,经车间围护和距离衰减(38.6dB)后对其影响较小,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故夜间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物无影响。 综上,项目地四周场界噪声环境均能满足功能要求;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⑸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污泥、原料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表2中的处置方法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2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表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有限公司年整理70吨服装面料、50万件绢丝衫、30万件成衣迁建项目租赁嵊州市汇润制衣有限公司位于嵊州市三江街道江一路18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内实施。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环境空气能维持现有等级。同时企业部分水(回用水量为1273.0t/a)经处理后回用于水洗。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环保审批原则。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租赁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联系电话:83107961 建设单位: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卢江 联系电话:13305852777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芳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22日 (十)嵊州市环保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 联系电话:83107961 (十一)在报送嵊州市环保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嵊州市锦兴织物整理有限公司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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