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登记》《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等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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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单位、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单位、生态环保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年度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 360号)、《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21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登记申报。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科技成果登记的相关材料按文件要求的格式一式两份报送至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 二、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水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寄送至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同时将申报表(要求word格式)和证明文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为“2019水污染+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科财处,李爱柳;电话:(0571)28869193;省环保产业协会,谭林;电话:(0571)81060097。邮箱:108676993@qq.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毛家桥路中天MCC2号楼204室,邮编:310012。
附件:1.《关于开展 2019年度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360号) 2.《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21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相关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pdf 关于推荐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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