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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差别化改性纤维生产线项目 行业类别:化学纤维制造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浙江安吉华逸化纤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吉县天子湖镇工业园 项目投资规模:浙江华特斯纺织有限公司地位于安吉县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是一家集化纤、纺织于一体的企业,企业于2007年委托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日产285吨纤维用聚酯及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线项目》,并于2007年12月取得了批复(安环建【2007】546号),后企业因经营不善。2014年6月,在引入新的投资方后企业完成重组,更名为浙江安吉华逸化纤有限公司,并更新了一台预缩聚反应釜和一台终缩聚反应釜。后企业委托浙江大学于2014年9月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并于2015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安环验【2015】50号)。 后浙江安吉华逸化纤有限公司为发展需要,决定在现有基础上,利用现有闲置生产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切粒机组等国产设备,本次扩建产能为年产10万吨差别化改性纤维。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安吉华逸化纤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蓉 电话: 1375707332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428号 联系人:王帅 电话:0571-88974907
五、环评内容概要 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根据现场踏勘,目前沿线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详见下表。 表1 环境空气与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点源和面源估算模式各污染物预测结果,项目各污染物占标率小于10.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8.1规定,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总体上本项目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区产生废水经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再经天子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在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本底值后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总体上讲,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该地下水环境超标范围在企业车间周围范围。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环保措施与对策一览表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建设能够做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的目的。 总之,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到位,建成营业后能加强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企业发展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6日~5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环评审批单位 当地环保部门: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地址: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安吉商会大厦F座)四楼环保窗口 电话:0572-5129039 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轮公示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7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本项目如直接涉及您的重大利益,您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浙江安吉华逸化纤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