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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洛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泵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洛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019-05-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泵的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洛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区经三路189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采用德国技术或工艺,引进具有德国水平的泵设备,购置加工中心、立车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台泵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替代进口产品的特点,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税2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规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大气环境

嵊州国泰医院

291108.80

3276853.18

220张床位

居民人体健康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

S

20

同心苑

290780.61

3276811.73

200户,600

W

200

和成公寓

290816.49

3277130.62

150户,450

WN

250

玉兰花苑

290624.59

3276519.92

300户,900

WS

490

黄塘桥村

291631.77

3276310.91

100户,350

ES

700

水环境

黄泽江

/

/

中型

维持现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

EN

200

声环境

嵊州国泰医院

291108.80

3276853.18

220张床位

维持现状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标准

S

20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纳入截污管网,进入嵊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企业应落实好清污分流及其收集处理工作,防止污水进入附近地表水体。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废水排放对附近地表水水质无影响

2、废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由此可见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建成后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本项目投产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四周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叠加值能满足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各厂界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均有其相应出路或综合利用途径,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本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抛丸

粉尘

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职工生活

生活废

污水经处理后进入截污管网,进入嵊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不排放,对周围

环境无影响

车间

边角碎料

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粉尘

废包装材料

机油

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废乳化液

废机油、乳化液包装桶

车间

机械设备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设于车间中央,生产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养护

厂界噪声达标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洛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泵的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区经三路189号,项目建设符合嵊州市环境功能区划,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周边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I1meCVfznoZoblAbAcFaA 提取码: 22hu

公众如需查阅其他进一步资料,可致电、致信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19614

七、征求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请各单位或个人就相关环保问题发表建议、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2019531日至2019614

九、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或邮寄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洛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13967506253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156062626

十二、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环保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审批科

联系地址电话: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7990575-83107961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洛德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