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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起点位于浙皖交界的千秋关,接宁金高速公路安徽段,经临安、桐庐、建德三个县(市、区),终点接杭新景高速安仁互通。主线全长87.03km,设枢纽互通2处(於潜枢纽含落地互通)、一般互通7处、主线收费站1处、互通收费站8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管理中心1处、超限载检测站1处以及必须的设施。同步建设於潜枢纽、潜川互通、分水互通、瑶琳互通连接线4条,长约12.5km。 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0m,於潜互通、潜川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0m;分水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半幅),路基宽12.0m;瑶琳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具城市道路功能)。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余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本项目总投资206.7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共涉及131个噪声及环境空气主要敏感点,其中临安区76个、桐庐县46个,建德市9个;停车区及服务区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涉及横路村、登村村、寨村、堰口村、麻车埠村、牧亭村、桃源村、皇甫村、白云村等行政村;涉及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桐庐段)、浙江桐庐南堡省级湿地公园、桐庐大麦凸遗址等文物遗存等敏感点;工程涉及英公水库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钱塘211”虞溪(Ⅱ类水体)、“钱塘216”太阳溪(Ⅲ类水体)、“钱塘210”天目溪(Ⅲ类水体)、“钱塘198”昌化溪(Ⅱ类水体)、“钱塘199”分水江(Ⅲ类水体)、“钱塘201”分水江(Ⅲ类水体)和“钱塘193”清渚江(Ⅲ类水体)等水体。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过程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等施工以及施工运输。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根据预测结果,各敏感点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现象,需采取一定的声环境防护措施。 2、大气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以扬尘污染为主,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施工扬尘及车辆行驶二次扬尘、堆场扬尘等,对施工场地、堆场等近距离的敏感点,施工扬尘将产生一定影响。同时,本工程桥、路面沥青铺设过程中将产生沥青烟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将产生一定影响。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对各敏感点的CO、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各服务区等沿线设施食堂油烟及加油站废气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桥梁、地面、隧道施工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工程施工期抽排水规模小,发生较大规模涌水、引发周边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的可能性较小。公路施工期间,各类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工程要求跨越敏感水体的路面和桥面径流进行收集,不直接排入Ⅱ类水体及水源保护范围,各服务区等沿线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服务区、停车区等设计、施工时做好地下污水处理装置防渗工作的基础上,运行期间,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表土、钻渣泥浆,工程弃渣等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运营期道路维修维护产生的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进行综合利用。各服务区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隧道、路基、桥墩、施工营地及临时场地的建设,将引起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原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同时施工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及生物活动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少占用农田、及时进行土地复耕复绿、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设围栏等水土保持设施,沿线加强绿化建设等措施,总体而言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本工程在设计阶段合理布置工程线位,同时采取隔声屏障、隔声窗、加强绿化等不同措施减轻项目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集水沟,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确需设置临时生活设施的,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地方环卫人员收集外运。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各服务区等沿线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合理设置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位置,尽可能远离沿线敏感点。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作妥善处理。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限速标志,设置防撞栏等设施;编制应急预案。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强了长三角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对完善长三角和浙皖两省高速公路网络,促进沿线区域的经济发展、提升区域交通服务,工程建成运营对区域声、大气、地表水、生态等环境要素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其环境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①设计、施工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对拟建项目的态度等。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枫桦东路9号 联系电话:0571-87186821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电话:0571-87960753 3、环保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可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shjkj.com)进行公开查阅
浙江杭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