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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本工程位于新昌县回山镇门溪江,因门溪水电站和藏潭桥水电站机电设备超过寿命期,机电设备性能落后,发电效率降低,门溪水库管理处决定投资1422万元,对该两座水电站进行报废重建。本次报废重建工程不改变电站位置,不改变水库挡水和输水建筑物,主要内容为更新机电设备。报废重建后门溪水电站装机容量从3200kw增加到4000kw,藏潭桥水电站装机容量从500kw增加到800kw,报废重建后总装机容量4800kw,总多年平均发电量823万kw.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工程本工程位于新昌县回山镇门溪江,周围主要的敏感点为樟花村、大宅里村、中寨村、合石坑村、大江村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1)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SS和石油类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采取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区域、施工道路两侧,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2、TSP等;主要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时的固定声源及运输车辆运输时的流动声源; 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原电站发电机组拆除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不涉及开挖土石方;生活垃圾妥善处置;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间按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运行期 1)生态环境 项目实施后,将维持现有电站厂址不变,发电水源不变,且水库库容不变,即工程改造完成后,以下几方面不变:电站发电尾水出口位置不变;河道影响范围不变;电站水库坝高不变,库容不变。 电站改造后,对水库上游的水文情势基本不产生影响,随着生态流量保证率的提高,水电站下游段流量更加持续稳定,有助于优化流域的水资源利用,有助于改善该河段水生生物及鱼类生境,有助于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电站改造后对水库库区的水环境不造成任何影响,电站改造后水库水质可继续保持现状,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工程完工后随着生态流量的正常下放,电站下游段流量更加持续稳定,可促进水体流动,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水质。 3)运行管理 电站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在电站机组正常发电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标,也未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检修过程中对废矿物油进行回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 1)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的暴露时间; 建筑材料、弃渣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搅拌场应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汽车运输易起尘的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 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2)加大声源治理力度;限定施工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建临时围挡。 3)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排放,浮油委托处理。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拆除产生的废机组、废钢等物质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运行期 1)管理人员利用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后委托清运作农肥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堆放,并由城乡环卫统一清运。 2)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弃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3)制订并落实河流水量生态调度,严格按照要求下泄生态流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企业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从环保角度而言,在安全生产,确保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生产基本符合环保相关政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新昌县门溪水库管理处(建设单位):梅主任 电话:13605850182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环评单位):盛工 电话:86069100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审批单位): 电话:86230453 公告发布单位:新昌县门溪水库管理处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5月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