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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 2、建设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嵊州市崇仁镇工业功能区(炬达照明内) 5、项目建设规模: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12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地毯、挂毯、电脑绣花、袜、服装、化纤丝、针织服装、手套、帽子、领带、围巾、抱枕、浴室用品、家纺用品,货物进出口。公司租赁位于崇仁镇工业功能区绍兴炬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东侧的3#闲置厂房共计2500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从事生产地垫,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平米地垫的生产规模,预计实现年产值4000万元,利税250万元。 6、工程投资:总投资232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注:表中的“方位”以本厂址为基准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只产生生活污水。员工生活废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运作为农肥;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进入崇仁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经处置后能够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复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被净化系统吸气进入吸风管,通过光催化氧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预测可知,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的要求,可维持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四侧厂界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地垫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废胶水桶,均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取5km的矩形区域内敏感目标。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6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建科 联系电话:13588514956 环评单位:浙江绿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乐园 联系电话:13357565606 邮箱:1591075621@qq.com 环评审批部门: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嵊州市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电话:0575-83278971
公示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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