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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019-05-2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

2、建设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嵊州市崇仁镇工业功能区(炬达照明内)

5、项目建设规模: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312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地毯、挂毯、电脑绣花、袜、服装、化纤丝、针织服装、手套、帽子、领带、围巾、抱枕、浴室用品、家纺用品,货物进出口。公司租赁位于崇仁镇工业功能区绍兴炬达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东侧的3#闲置厂房共计2500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从事生产地垫,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50万平米地垫的生产规模,预计实现年产值4000万元,利税250万元。

6、工程投资:总投资232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周边以工业企业为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

距离/m

经度

纬度

长乐江

120.708830

29.596901

水体

水环境

III类水质功能区类区

西

250

下应村

120.710262

29.596938

人群

大气环境

二类功能区

西

15

下应村

120.710262

29.596938

人群

声环境

2类功能区

西

15

注:表中的方位以本厂址为基准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只产生生活污水。员工生活废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运作为农肥;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进入崇仁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经处置后能够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复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被净化系统吸气进入吸风管,通过光催化氧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预测可知,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的要求,可维持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四侧厂界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地垫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废胶水桶,均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营运期

生活污水

CODcr

NH3-N

生活废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运作为农肥;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进入崇仁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大气污染物

营运期

复合过程

非甲烷总烃

被净化系统吸气进入吸风管,通过光催化氧化装置和活性炭吸附,最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对周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固废

营运期

生活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生产

地垫边角料

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废包装材料

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废胶水桶

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①固体废物在厂内安全贮存的技术要求:做好固废分类堆放工作,严禁厂区固废乱堆乱放,保持厂区整治卫生。建设固废临时堆放场所,暂存场所应按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必须避雨、防渗、并设立明显警示牌,四周做砖砌围墙,采用耐腐蚀的混凝土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噪声

营运期

①从声源上控制,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②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将高噪音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间,并做基础减振处理,安装减振垫。

③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④生产过程门窗尽量密闭。

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平米地垫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取5km的矩形区域内敏感目标。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9524日~201966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建科             联系电话:13588514956

环评单位:浙江绿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乐园               联系电话:13357565606         邮箱:1591075621@qq.com

环评审批部门: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嵊州市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电话:0575-83278971

 

 

 

公示单位:嵊州市金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