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429/2019-24262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发布机构: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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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2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问:为什么浙江要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标准?

答:提前执行新车排放标准是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

全省2018年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776万辆,每年新注册登记轻型汽车约140万辆。机动车污染排放逐渐成为影响浙江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是通过源头控制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的有效手段。

提前执行国六标准也是国家对浙江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国家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治理攻坚战均明确提出“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浙江全省均属于重点区域,因此在全省范围内均须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目前上海、江苏等重点区域省(市)已发布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通告。


问:哪些车辆要求进行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答:并不是所有车辆都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只有轻型汽车(包括汽油车、柴油车、燃气车和混合动力车)提前实施。按照国六标准规定,轻型汽车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国六标准6a阶段要求。

浙江轻型汽车执行国六标准6a阶段要求时间由2020年7月1日提前到2019年7月1日执行,重型燃气车仍按标准规定时间实施6a阶段要求,未作提前。

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问:如何确认个人购买的轻型汽车符合国六标准?

答:确认个人购买的轻型汽车是否符合国六标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查看购买车辆的《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确认排放等级为国六;

2、扫一扫《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右上角二维码,输入车辆相关信息,查看该车辆是否已经进行了信息公开,确认信息公开信息与随车清单信息一致;

3、可以在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org.cn)进行查询,确认车辆的排放等级。




问:暂时还没有时间办理注册登记,7月1日以后还能继续注册登记吗?

答:考虑到汽车从购买(包括省外转入)到注册登记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对于2019年6月30日以前购买(包括省外转入)的国五标准的车辆,可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省外转入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出地转移登记记录),在2019年9月30日以前继续办理注册登记。


问:国五标准小汽车还能正常使用吗?

答: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六标准是针对新车的标准,对国五标准及以下的在用小汽车不受影响。小汽车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环保年检,通过环保检验并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即可上道路行驶。


问:国六标准轻型车应该加注什么油品?

答:浙江自2018年年底前已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省内所有在用车辆均应加注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建议到正规加油站,按照车辆说明书的要求添加适用标号的车用汽柴油。


问: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什么时候实施?

答:在没有要求提前实施的情况下,重型柴油车的实施时间仍按《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规定的时间实施。

其中城市车辆和其他所有重型柴油车实施6a阶段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7月1日和2021年7月1日;重型燃气车辆和其他所有重型柴油车实施6b阶段的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


解读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




相关附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doc



政策原文: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