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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大明山景区中线客运索道升级改建工程 2.建设单位:杭州大明山风景旅游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异地提升改造。 4.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大明山风景区中部的 “玉龙锦带”景群内,索道起点(下站)位于日月启明,索道终点(上站)位于万松岭滑雪场南侧(大明湖北侧)。 5.项目建设规模:工程为大明山景区中心客运索道升级改建工程,是在新址上新建索道,新索道建成运行后,现有索道将作为货运索道保留。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3133平方米,总建筑面2711.25平方米,包括上、下站房工程、广场工程、绿化工程以及其他配套工程。本工程采用单线循环脱挂抱索器八人吊厢式索道,单向最大设计运量为2000人/小时。 6.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882.32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大气环境敏感目标见下表: 序号 敏感点 名称 坐标/度 保护对象 保护 级别 相对 方位 相对场界距离/约m N E 1 大明山风景名胜区 - - 规划面积21.91平方公里 大气环境:一级 内部 - 2 白果村 (里仁村) 118.988306 30.065929 农家乐经营户及住户,约260户 N 2180 注:坐标采用经纬度坐标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水环境敏感目标见下表: 序号 环境敏感目标 相对方位 相对场界距离 /约m 规模 保护级别
1 景区内溪流 W 30 溪宽约10m 水环境:II类 2 大明湖 SW 35 面积60亩,容量30万m3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由于建筑粉尘比重较大,沉降较快,只要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一般仅对工程周边地块产生影响,且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开挖阶段降水和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池处理后用于景区植被灌溉;则施工期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工程建设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施工噪声对项目敏感点无影响。 (4)固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有序收集,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因此施工期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破坏地表植被、惊扰动物栖息、造成表土裸露和水土流失等。根据调查,索道上、下站房均有少量国家Ⅱ级野生保护植物,应选择适宜的生境对野生保护植物进行移植保护,由于受工程影响的植被主要为一般常见种类,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会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植物物种多样性减少;工程施工期间对动物生存及种群数量、种类影响很小,不会导致动物多样性降低;工程施工期主要水土流失产生于施工便道,大规模施工应避开降雨季节,工程建设中形成的边坡、裸露地表,应采取合适的工程、植物等措施,自然恢复期间需专人看护进行封育管理,尽快恢复原有生态系统。 2.营运期 (1)废气:工程营运期废气为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由于柴油发电机为应急设备,使用频率低,产生的燃油废气量极小,经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废水:工程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景区植被灌溉,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且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经预测,工程场界噪声能够达标。 (4)固废:工程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站房内应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袋装化、存放封闭化,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根据分析,索道建成后,永久占地使得林地的面积减少,由于占地面积较小,且在永久占地内将设置部分绿化用地,不会降低区域生态质量综合评价等级,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可基本保持现状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 污染种类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 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设置需远离水体,施工开挖阶段降水和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池处理后用于景区植被灌溉 废气 扬尘 施工扬尘经洒水抑尘;粉状建材远离水体堆放,并堆放在料棚内,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粉尘排放;露天暂时堆放的弃土、建筑垃圾等堆场用帆布严密覆盖 噪声 噪声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污染加重现象的发生,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 固废 建筑垃圾、 生活垃圾 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生态环境 - 开挖过程产生的弃土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对开挖边坡、填方边坡采取加固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应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施工过程中设置工程警戒线,不得随便占用额外用地,最大限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站房区域表土可用作后期绿化覆土,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下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工程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然后用于景区植被灌溉 达标排放 大气 污染物 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柴油发电机为应急设备,使用频率低,产生的燃油废气量极小,废气经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 符合环保要求 噪声 - 采用低噪声设备,变压器、驱动设备设置独立机房,并做基础减震处理 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索道站房内设置分类收集的垃圾箱,生活垃圾做到袋装化、存放封闭化,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符合环保要求 生态环境 - 索道站房内设置绿化用地,选择当地适宜物种进行种植,与景区的景观、房屋建筑风格相协调,美化环境 符合环保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富春江-新安江风景名胜区大明山区块详细规划要求;符合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信息发布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具体为2019年5月10日~5月23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大明山风景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临安市清凉峰镇白果村大明山景区 联系人:楼工 联系电话:1850685178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联系人:诸工 联系电话:0571-88385716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大明山风景旅游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