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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400吨3D耗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卓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LED用PC光扩散管的企业。2015年1月,企业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杭州卓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临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临环审[2015]058号,审批规模:年产3D打印耗材100万卷、LED用PC光扩散管500万根。因企业自身原因,一直未申请验收。现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企业取消生产PC光扩散管,3D打印耗材由100万卷扩建为1400吨,原有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也有较大调整,并且企业未按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备,因此于2018年10月10日受到杭州市临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处罚(临环罚[2018]第345号)。目前项目投资980万元,建成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1400吨3D耗材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 =0.67%,小于1%,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经临安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不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固废:项目完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均回收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卓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3D耗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年4月23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卓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临安区锦南街道锦天路539号 联系人 :周成凤 联系电话:1895816572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48号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9F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0571-61068606 发布单位:杭州卓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