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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砂模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2019-03-2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压力机的生产,企业共分为2个厂区,分别位于嵊州市仙岩镇仙岩村和西鲍村,以下简称“仙岩厂区”和“西鲍厂区”。

目前“仙岩厂区”主要从事机械加工,已于20121月由嵊州市环保局通过《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0台高速精密数控压力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审批文号:嵊环审[2012]002号,并于20126月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批文:嵊环建验[2012]027号。

“西鲍厂区”主要从事铸造,目前已形成年产10000吨砂模铸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部门审批,属于未批先建,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加快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嵊政办[2017]128号)嵊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嵊环罚字[2019]11号)要求企业限期依法补办环保审批手续现在需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UT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居住区

288957

3285770

仙岩村居住点

1

环境空气:

二级标准

 

声环境:

2类标准

S

63m

288632

3286154

西鲍村

745

W

353m

288483

3285074

仙岩镇(含仙岩村、学校等)

8000

SW

763m

289425

328586

大东村

989

E

438m

290053

3286980

花山居住点

80

NE

1500m

290046

3286883

打石岙居住点

80

NE

1800m

289182

3285340

沙洋居住点

70

SW

500m

289414

3284582

屠家埠村茅家坪

10

SW

1300m

289345

3284257

屠家埠村乌泥埠

150

SW

1600m

287241

3286810

舜皇村王舍岗

883

NW

1900m

289097

3288473

舜皇村舜皇

NW

2500m

287984

3287545

舜皇村石坑

NW

1900m

289031

3286832

王树村

902

N

910m

287204

3284431

强口村

790

SW

2200m

286836

3283780

新岩头村

969

SW

2800m

/

/

/

曹娥江剡溪

/

地表水:Ⅲ类标准

ESE

112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项目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现有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冷却水为夹套冷却,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城市截污管网,不排入附近河道,最终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因此,项目对附近河道的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地附近污水管网已覆盖,污水可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该项目污水水质简单,经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可纳管;同时生活污水可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废水的生化性,因此该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废水纳管是可行的。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预测,项目熔化、浇铸烟尘、造型粉尘、清砂粉尘和抛丸粉尘点源和面源排放最大1小时落地浓度均小于标准浓度的10%最大小时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为二级评价,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绍兴市中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8111对项目地四周厂界的昼夜噪声进行了监测,东南、西南侧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项目地西北侧为高新大道,属于交通干线,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4a类功能要求项目最近保护目标南侧的仙岩村居住点(1户人家)距离为63m,距离衰减达44.0dB同时项目与仙岩村居住点(1户人家)相隔山体和中国电信基站,仙岩村居住点(1户人家)声环境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

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熔废渣和铸件的残次品熔化、浇铸烟尘收尘、清砂粉尘收尘、抛丸粉尘收尘、废钢砂、金属屑木屑、废石英砂、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等。项目是熔废渣和铸件的残次品、烟尘收尘木屑、清砂粉尘收尘和抛丸粉尘收尘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石英砂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金属屑、废钢砂和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实施后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熔化炉

烟尘

在熔化炉上方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废气经收集率为95%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除尘效率为95%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符合《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中的2级标准

浇铸

甲醛、烟尘

浇铸废气经收集后与电熔化炉废气一起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清砂

粉尘

收集率为99%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粉尘通过除尘率为99%的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

粉尘

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效率大于99%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造型

粉尘

造型产生粉尘处应定期洒点水,以增加沙子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

其他

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换气,保证生产车间内的空气质量。

/

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采用平台和排污标志牌。

/

水污

染物

生活

CODcr

NH3-N

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地面雨水与屋面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项目冷却水为夹套冷却,循环回用,不外排。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

固体

废物

生产

废渣和铸件的残次品熔化、浇铸烟尘收尘、造型粉尘收尘、清砂粉尘收尘、抛丸粉尘收尘、金属屑废包装材料、木屑和废钢砂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无害化处置

废石英砂经收集后外运铺路。

生活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所有引风机安装匹配消声器。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砂模铸件建设项目位于嵊州市仙岩镇西鲍村,租用嵊州市齐重机床有限公司的厂房,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以及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和整改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并实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大气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声环境、水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现有租用厂房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绍兴生态环境嵊州分局

联系电话:83107961

建设单位: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德安              联系电话:13858575690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郦刚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326日~2019410

(十)绍兴生态环境嵊州分局有关审批科室的联系方式

绍兴生态环境嵊州分局                联系电话83107961

(十一)在报送绍兴生态环境嵊州分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可在环评报告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将在环评单位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威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