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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
2019-03-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迁扩建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531日,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水性内外墙涂料。企业于2007年委托环评机构编制了《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年产水性内墙涂料50吨、外墙涂料10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5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临环保[2007]101号),该项目于2008年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后2017年由于搬迁委托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年产1020t水性涂料搬迁技改项目》,并于201710月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临环审[2017]150号),已审批年产1020t涂料的生产能力,并于201712月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330185260244-244

现由于原厂区场地限制,企业拟投资200万,将厂区搬迁至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小房子66号(1101),原厂区不再生产,租用临安锦湖纸业有限公司1600平方米闲置厂房,项目搬迁后预计形成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方位

居民(5户,最近一户距本项目厂界2米),东北侧有居民(1户,距本项目厂界8米)

居民(2户,最近一户距本项目厂界25米)

西

其他厂房

杭州索丽格兰涂料有限公司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本项目选用估算模式AERSCREEN进行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断。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大于1%,小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2、废水:只要项目实施后做好污水处理工作,确保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标准限值后外排。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地面冲洗废水接入调节池与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混合后一同经物化+生化法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喷淋废水经物化沉淀、厌氧、SBR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标准限值后外排

3、固废:废包装材料回收外卖综合利用;原料包装桶由厂家回收作为周转桶,不属于固废,但存储和转运过程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投料、分散搅拌、灌装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率以85%计,风机风量5000   m3/h,处理效率按90.7%(根据原有项目监测数据可得)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投料

颗粒物

要求企业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颗粒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率以85%计,风机风量5000   m3/h,处理效率按90.7%(根据原有项目监测数据可得)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标准限值

水喷淋

喷淋废水

经物化沉淀、厌氧、SBR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

设备清洗

清洗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粉状原料包装

粉状原料包装

回收外卖,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液体原料包装

液体原料包装

由厂家回收作为周转桶,不属于固废,但存储和转运过程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风机)安装减震垫、隔声罩;

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对厂区内的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将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如风机等安置在厂区远离农居房的车间,设备不得在室外使用;

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夜间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已存在,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大规模建筑施工过程。由于施工期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水性涂料迁扩建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管理机制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319日~201941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41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小房子66号(1101

联系人 :聂国平                联系电话:1896803138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54

地址:杭州市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商务楼302

联系人:董波      电话:15869038302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金士嘉涂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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