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蒽醌染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9〕3号 2019年2月15日 见附件 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9〕4号 2019年2月15日 见附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浙江恩盛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蒽醌染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9〕3号
2019年2月15日
见附件
2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绍兴市上虞金冠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0740吨分散染料滤饼及6万吨液体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浙环建〔2019〕4号
公告期为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