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评报告,现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12套乙氧基化装置、6套酯化装置,纺织专用助剂生产装置——10套纺丝油剂装置,以及配套的辅助装置、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成后形成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的生产能力。 建设地点:海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新征建设用地200亩。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对象 序号 | 保护目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划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 |
1 | 雅山社区* | 居住区,约6129人 | 人群 |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 E | ~3000 | 2 | 高速服务区 | 高速服务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 NE | ~970 | 3 | 新海社区* | 居住区,约4228人 | 人群 |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 NE | ~2270 |
注:*大气评价范围外最近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回用后纳管排放,排入嘉兴港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尾水排放杭州湾海域。本项目废水纳管排放不会对集中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3、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区、罐区和危废暂存库均采用防渗措施,不会对厂区地下水产生直接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经采取本评价提出措施处理后噪声级贡献值不大,建成后各预测点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5、固废环境影响简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分类妥善处置,做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轻。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污染物类别 | 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 收集、排放系统 | (1)全厂设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设车间废水收集池,废(污)水全部采用高架管道输送,排水自动液位控制。 | (2)全厂雨水系统全部明渠收集,生产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生产区后期清洁雨水和非生产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附近地表水。 | (3)恒翔公司全厂设一个雨水排放口,设紧急切断系统(两套,手动和自动)和雨水收集池,定期监测雨水收集池,监控排放雨水水质。 | (4)恒翔公司全厂设一个污水排放口,设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处理回用系统 | (5)恒翔公司配套建设污水站1座,采用水解酸化+活性污泥+气浮+砂滤生化和物化联合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50m3/d,可满足本项目需要且处理余量较大。 | (6)本项目各类废(污)水收集后经管道泵至厂区污水站,经水解酸化+活性污泥生化处理、气浮+砂滤物化处理,然后流入清水池,部分(45%)回用至循环冷却水系统,剩余部分(55%)纳管排放。 | (7)低浓度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除盐水制备浓水,污水站清水池剩余部分出水一并流入排放检测池,纳管排放。 | (8)纳管废水达标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地下水 | 重点污染防治区 | (1)重点污染防治区(乙氧基化装置、酯化装置、纺丝油剂装置、EO/PO罐区、原料和产品罐区、化学品仓库、车间污水收集池、污水站、污水排放检测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要求渗透系数≤10-10cm/s。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 | (2)重点污染区(危废暂存库)要求渗透系数≤1.0×10-12厘米/秒,15cm碎石铺底,上层铺设15cm混凝土硬化防渗,一底环氧树脂一布两涂隔离层顶层花岗岩。危废暂存库四周设有导排沟和水池以收集渗漏液和冲洗水,进入污水站处理。 | 一般污染防治区 | (3)一般污染防治区(循环冷却水系统、消防水池、空压、制氮)要求渗透系数≤10-7cm/s。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 非污染防治区 | (4)一般地面硬化。 | 废气 | 乙氧基化装置 | 有组织 | (1)乙氧基化装置主反应器置换尾气和脱气尾气具有瞬时排放浓度高、气量小、排放总量少的特点,收集后送至乙氧基化装置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首先进入缓冲罐暂存调节气量,然后缓慢、匀速地送至洗涤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洗涤处理,最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EO/PO在水中溶解度非常大,且反应器中原本残留的EO/PO数量较少,采用两级碱液喷淋洗涤处理,EO/PO去除率可以保证达到90%以上。 | 无组织 | (2)生产工艺装置除必须设置的阀门、泵进出口以外,一般管道和阀门连接建议采用焊接,提高密闭性;选用耐高温、耐高压的优质材质,设计和管理中尽量确保物料不渗漏。 | (3)提高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同时保证设备密封、生产过程制订严格的操作规程,采用先进的DCS系统实施自动控制、电子称量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4)乙氧基化装置建立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体系。 | 酯化装置 | 有组织 | (5)酯化装置原料、产品均为高沸点有机物,工艺装置全密闭,在生产过程中基本没有VOCs废气产生,但是不可避免出料时有微量异味气体,收集后送至酯化装置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两级吸收塔碱液喷淋处理,最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EO/PO装置 | 有组织 | (6)EO/PO均采用卧式压力储罐(0.45MPa),储罐外表面设水喷淋冷却装置。EO和PO卸料鹤管加紧急切断阀,自动化联锁,泵为不锈钢自吸式磁力驱动泵,采用氮气保护气相平衡,卸料和储存过程无呼吸废气排放。只有在紧急泄压情况下,收集EO/PO储罐废气进入储罐废气处理系统,采用喷淋塔两级碱液洗涤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污水站 | 有组织/无组织 | (7)污水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加盖密闭,臭气(H2S、NH3)收集后,采用洗涤塔碱液喷淋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污染物收集率可达到95%,NH3和H2S去除率可达到90%。要求加强污水站密闭性,提高废气有组织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 其他 | 无组织 | (8)本项目仅山梨醇、特种聚醚、抗静电剂采用塑料桶装,这些物质沸点很高,基本没有特殊气味,桶装卡车运输进厂后进入丙类仓库贮存,使用时用叉车输送进车间,投料进入反应器。要求加强操作过程的管理,原料投加前后均要拧紧盖,空桶及时运输出厂交由生产商家回收处理。 | (9) 要求建立单独的产品包装桶堆放间和清洗间,规范包装桶堆放、清洗等操作环节的管理,运输进厂的包装桶及时清洗,清洗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尽量减少挥发异味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 固废 | 危险废物 | 暂存 | (1)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执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暂存,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储存于容器中,容器应加盖密闭,依托恒翔公司建设的规范化危废暂存间设施暂存。 | (2)企业配套建设1座200m2危废暂存库,布置在厂区北侧。暂存间四周设有导排沟和水池以收集渗漏液和地面冲洗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企业应落实足够面积的危险废物安全暂存设施建设场所,并按照相关规范落实设计和施工。 | 处置 | (3)国家对危险废物的处理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在转移过程中,均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便管理部门对危险废物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 (4)乙氧基化装置和酯化装置脱色过滤废渣、原料包装袋、报废油剂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台账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实现从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处置全过程的严格监控。 | 一般废物 | 暂存 | (5)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执行一般工业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暂存,本项目所有一般工业废物依托恒翔公司建设的规范化一般废物堆场设施暂存。 | (6)污水站设污泥脱水间(室内)。 | (7)污水站生化处理污泥、物化处理污泥(污水站物化处理在生化处理后)属于一般废物,委托焚烧处置。 | (8)生活垃圾应由园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不得随意堆置 | 其他 | (9)桶装原料包装桶由供应厂商回收再利用。 | 噪声 | 对冷冻站、风机、泵站等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 | 风险 | (1)要求针对本项目编制企业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同时配备满足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建立针对性的应急体系,定期开展演练。 | (2)根据计算本项目实施后该厂区需设事故应急池应大于629m3,恒翔公司配套建设2000m3的事故池一座,本项目厂区围堰、应急池等容积要求满足事故应急需要。要求事故废水输送泵采用自动和手动两套控制系统,并配备应急电源,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够进入事故废水应急设施。 | 其他 | (1)实际产能应严格限制在环评范围,产能和工艺重大调整应报管理部门备案审核。 | (2)厂界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施。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海盐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及化工产业园内实施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项目。该区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实施后企业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按照相关比例要求,在区域内削减替代平衡;项目实施后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原则要求;本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在拟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本次环评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将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母公司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67351102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甲证乙字第2055号 地址:杭州市万塘路317号 联系人:项工 联系电话:13958050496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长潭路83号 邮编:314300 联系电话:0573-86121619 八、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审批之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