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衢州市衢江区建渭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浙江省衢州市是传统养殖大市,也是浙江省优势生猪产业布置区域。近年来,衢州市衢江区畜禽养殖迅速从集约化、规模化、商业化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衢州市衢江区建渭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拟投资625万元,选址于衢江区莲花镇东湖畈村实施改建项目,改造提升主要内容为:1、加强动物防疫基础硬件设施建设;2、改建原来的人工清粪工艺;3、改建人工喂料为自动料线工艺;4、改建部分原来自然通风为全封闭、全自动控温工艺;5、在原有日30吨工业处理池的情况下,增加2000立方储液池,新铺设约2000米废水消纳管道;6、扩建智能化母猪繁殖区。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及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敏感点布置情况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距养殖区最近距离/m | 与项目厂界距离/m | X | Y | 大气环境 | 东湖畈村 | 697276.736301091 | 3220180.96326249 | 居民区 | 780户 | 二类区 | N/S | 47/2 | 63/91 | 水环境 | 芝溪 | / | / | 农业用水区 | / | III类 | W | 1015 | 1035 | 十里丰六号水库 | / | / | / | / | III类 | E | 1299 | 1240 | 声环境 | 场界周边 | 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 | 1类 | / |
| / | 注:X、Y取值为UTM坐标,为中心点位。 |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根据工程分析,企业废水主要为猪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生态消纳,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少,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废气:本项目排放的NH3和H2S废气经预测其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最近厂界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臭气能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臭气70(无量纲)要求。同时,建设单位采取加强管理、及时冲洗猪舍、物理化学生物除臭、加速空气交换、加强绿化等措施,臭气经吸收及衰减,可大大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烟气由烟道伸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各场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后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地下水:企业必须对易发生地下水泄露的集污池房、猪舍等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且定期检查,确保污染物不进入地下水。在此基础上,项目废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固废:企业固废只要落实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避免固废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本项目生产中涉及的硫化氢、氨气等物质具有突发性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但项目在设计中严格执行各专业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卫生的因素,均采取了措施予以消防,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本项目在建成后将能有效的防止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厂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 因此,只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完工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其环境风险程度属于可接受水平。 四、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表2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项目 | 分项 | 防治措施 | 施工期 | 废水 |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工人将施工废水随意倾倒。在施工场地应设有简易沉淀池,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收集施工泥浆水和地面径流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各类施工材料堆放地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建筑废料要及时清运; 3、机械冲洗废水经过集水、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沉渣委托其他单位定期清运填埋。 4、施工中挖填土方阶段,遇到雨天时会造成水土流失,水中悬浮物浓度升高,会造成周边地表水体悬浮物超标,水质混浊。因此,在施工场地低洼处应设置雨水收集槽收集初期雨水。另外,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遇有雨天时可停止施工; 5、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应建好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作周围农田和山林农肥。 | 废气 | 1、建筑工程工地应在项目四周周边设置不低于 2 米的遮挡围护设施;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应当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2、施工方应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 噪声 | 1、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和规定; 2、在施工时应加强环保措施,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 3、施工期间采取封闭式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居民区中午和晚间休息时间; 4、砂石等施工物料、土石方等的堆放、装卸点应远离周边的敏感点,可设置于地块中央,以减小装卸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5、对于运送建材、土方的车辆等移动声源,施工单位应保持车辆等技术性能良好,并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度运输时间,减小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 6、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并应充分利用噪声的指向性和衰减性合理布置声源位置 | 固废 | 1、多余的土方也要外运拉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理。 2、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用于回填土方或清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场处置。 3、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生态 | 1、建设期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制度; 2、工程施工应分散分区进行,工程开挖裸露面要及时采取措施,缩短裸露面的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3、施工现场应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循环回用。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应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 4、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5、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施工前加强承包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6、应对工程人员加强保护植物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程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方案进行,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的作业范围,尽可能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7、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项目用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作好现场清理、恢复工作。 | 营运期 | 废水 | 采用雨、污分流制;废水主要为猪舍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生态消纳,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设置事故应急储存池2000m3;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如企业需变更治理措施时,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 废气 | 1、管理措施:①通过日粮调控可减少猪舍臭味;②合理设计猪舍结构,采用干清粪工艺和设备;③做好猪场粪便的管理;④在春、夏季节可通过在猪舍的地面、垫料上洒上沸石粉、海泡石、过磷酸钙等可以显著降低恶臭和氨气等有害气体浓度;使用高锰酸钾等氧化剂及一些杀菌剂,可杀死厌氧发酵的细菌,达到除臭目的;⑤加强绿化。 2、猪舍恶臭气体采用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猪舍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污染因子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值; 3、项目有机肥发酵车间配套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臭气经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集粪间采用塑料薄膜遮盖+多层网膜电解臭氧喷雾除臭系统; 5、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油烟净 化装置去除效率不低于60%。 6、其他:①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猪群结构,养殖密度不易过大,过密。②根据《浙江省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建议在未来规划中,应严格控制距离面源中心(即猪舍区)500米半径区内建设住宅区、学校、医院等一些容留长期居住人群的建设项目。 | 噪声 | 应减少外界噪声及突发性噪声等对猪舍的干扰;选择低噪设备,安装时基础做减振;水泵底部安装减振垫、同时使用软性连接头,并将水泵设置于独立密封的水泵房内;选用隔声及消音性能较好的建筑材料。 | 固废 | 1、项目猪粪便、沼渣及污泥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脱硫剂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 2、病死猪、医疗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 3、建立规范化固废堆场,做好标识、防风、防雨、防渗漏等工作,按规范收集储存各类废物。 |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衢州市衢江区建渭生猪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改建提升项目位于衢江区莲花镇东湖畈村。项目的实施符合衢州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亦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建设项目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 联系电话:0570-3835092 建设单位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建渭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305704012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魏工) 联系电话:0570-3863978 七、公告说明 1、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如需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八、公告时间 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08日。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建渭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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