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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浙江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评阶段需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采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合理意见和建议。为此,现将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万吨啤酒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万吨啤酒项目 2、项目内容 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前身为喜力酿酒(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新华路100号,现有啤酒生产能力为20万吨/年。根据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8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扩建年产10万吨啤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发酵罐、清酒罐、过滤机、新增一条60000BPH瓶装酒生产线等设备,新建厂房面积14041平方米。该项目于2019年11月5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421-15-03-816659)。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10万吨啤酒的生产能力,全厂啤酒生产能力将达30万吨/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保护目标具体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估算结果,PM2.5、PM10、TSP、NOx、SO2、NH3、H2S等因子的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均远小于标准值,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另外,因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和《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等文件,政府部门已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整治方案实施后,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环境,纳管在时间、空间的衔接上是可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也有足够的容量容纳本项目废水。蒸汽冷凝水输送至浙江嘉善协联热电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反渗透浓水作为清下水排放。因此项目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废水发生泄露后在整个预测时段内,仅泄露源附近的地下水水质会受到影响,泄露100d、1000d的影响范围也非常有限。由此说明,项目废水泄露对所在区域地下水的影响范围较小,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这与地下水迁移速率较慢显著相关。即便如此,本环评也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须及时检修。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湿麦糟、废酵母、收集尘等出售给饲料厂加工饲料,废活性炭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后回收再生利用,一般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污泥收集后外运综合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化品废包装物及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所产生的各类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及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置。经过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基本上能做到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敏感点虹桥小学、虹桥村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及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 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0万吨啤酒项目拟在嘉善县惠民街道新华路100号现有厂区内组织实施,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三线一单”要求。总的看来,本项目生产设备及工艺较先进,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能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及平面合理布局后,能够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当地的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综上,本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上述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该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8日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新华路100号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573-84973845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 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 联系电话:0573-84228416 雪花啤酒(嘉善)有限公司(盖章)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