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临安
 
杭州万基建材有限公司 年产15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
2019-12-2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万基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16(原名“临安市万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龚亚云”,于2019225日更名为“杭州万基建材有限公司”,法人更改为“童晓云”,位于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商品混凝土、砂浆企业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杭政办函〔201838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企业经研究决定拟总投资6500万,购置搅拌机、运输机等设备于新购置的位于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15亩的土地内实施年产15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建设项目,完成绿色转型提升,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5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规模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罗塘里

30.174774

119.773592

人群

20

大气:二类功能区

W

95

高强村

30.177482

119.780716

人群

40

E

270

伏虎山

30.170062

119.774279

人群

10

SW

680

西坞里

30.179356

119.776854

人群

2

N

360

板桥村

30.163643

119.782862

人群

100

SE

1300

外珠西

30.166315

119.766983

人群

40

SW

1400

高湾村

30.192284

119.781532

人群

50

NE

1800

/

/

水体

/

III类水质功能区

E

9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选择AERSCREEN模型进行模拟计算,项目排放废气量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8.19%,大于1%,小于10%,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和评价。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排放的只有生活污水。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拉运至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固废:项目建成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员工生活垃圾。污泥回收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在此基础上,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施工

场地

扬尘

要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标化施工,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施工期扬尘控制应严格参照杭政办[2002]2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令第190等文件执行。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运营期

骨料卸料及进料粉尘

颗粒物

骨料原料库全封闭且装卸点上方设喷雾设施

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特别排放限值

粉料筒仓呼吸粉尘

颗粒物

经各仓顶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 25m 高空排放

搅拌机工作粉尘

颗粒物

经各搅拌机上设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除尘器处理后 15m 高排气筒(1#)排放

混凝土运输车扬尘

颗粒物

出场车辆均进行清洗,厂区地面定时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并及时清扫道路

食堂

油烟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本项目执行小型标准

施工期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CODCr

氨氮

SS

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农灌,不排放。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污水,应收集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期废水控制应严格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令第163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令第262等文件执行。

/

运营期

降雨

初期雨水

经厂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

生产、清洗过程

生产废水

经厂区三级沉淀池+压滤处

理后回用于生产

/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拉运至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置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一级A标准

施工期

施工

场地

建筑生活垃圾

施工中的弃土、废建材及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至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弃土弃渣等的控制应严格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令第192杭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令第262等文件执行。

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

运营期

沉淀池

污泥

由正规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施工期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型号的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隔声措施;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时间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不得施工。项目施工需严格执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整运输时间。降低人为噪声,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

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

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的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等,为确保厂区内外有一个良好的声环境,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治措施。具体如下:在车间的布局上,应把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墙体采用双层隔声结构,窗采用双层铝固定窗,门采用双道隔声门,生产时关闭门窗,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具体见表8-1

8-1  工程环保设施与投资概算一览表

项目

内容

投资

(万元)

环保效益

废气治理

筒仓配套脉冲除尘器11台,搅拌机配套脉冲除尘器,喷雾设施,集气罩,排气筒

30

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

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压滤,化粪池,废水拉运费

30

废水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

隔声降噪措施、减震垫

3

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处置

固废场所

2

防止二次污染

合    计

65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严格做好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营运期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工作,这样可使本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万基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厂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则该项目的实施,可以做到在较高的生产效益的同时,又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1221日~2020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16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万基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

联系人 童晓华                     联系电话:1896806637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临安启行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临安区锦天路1459

联系人:于海燕       电话:0571-61068606   

      

      发布单位:杭州万基建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0

万基建材-初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