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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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7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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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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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2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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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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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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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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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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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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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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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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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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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国道新昌大市聚至嵊州黄泽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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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昌县、嵊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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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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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条主线和1条铁路连接线,并设公路养护管理用房1处(结合公路服务站功能)。主线和铁路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局部困难路段采用60km/h)。主线:起点设在大市聚镇东南侧,起点桩号K119+547,与象西线设置平面交叉连接,终点为甬金高速黄泽互通出口与嵊张线的交叉口接527国道嵊州黄泽至甘霖段工程(已建成)的起点,并通过定向匝道与之顺接,终点桩号K143+402。
主线全长23.855km,其中新昌段长19.579km(利用整治鳌峰路3.1km,利用整治江拔线1.9km),嵊州段长4.276km(利用整治嵊张线1.18km)。
铁路连接线:起自金甬铁路客货站(设置在新昌大明市藕岸村北侧山脚),起点桩号LK0+000,终于104国道,终点桩号LK14+127,路线全长约14.12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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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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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对报送的环评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建设项目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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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建立标准化施工场地。
1、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如确需夜间连续作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居民。本工程主线通过采用隔声窗等不同措施减轻声环境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隧道涌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于生产过程,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施工物料堆放远离河道水体,设置排水沟。工程结束后覆土掩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运营期实现雨污分流,做好路面养护,管理用房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冲洗等工作,混凝土、沥青拌合材料均外购,不现场拌合。运营期道路养护单位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加强路面清扫、洒水工作,有效抑制路面扬尘。
4、固体废弃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作妥善处理。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设置限速标志;编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水源保护区路段,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应急措施,如路面、桥面的径流收集系统、应急池溪流拦截坝、应急预案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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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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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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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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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71-28903371 传真: 0571-2886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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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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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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