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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德源胶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向鳌江偷排生产废水案
发布日期:2019-11-14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初,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温州德源胶业有限公司在鳌江一滩涂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立即赴现场开展暗访,发现退潮后滩涂中有水从一处孔洞中大量涌出,经采样分析,偷排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远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的排放限值。经排查,锁定涉嫌偷排的为温州德源胶业有限公司。4月26日晚,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查获该公司在厂区应急池下方设置的暗管,同时该公司在暗管上安装控制出水的电子泵阀,利用无线电远程遥控器控制开关偷排废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对用于偷排废水的管道和泵阀予以拆除,并对其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按法律上限处以100万元罚款,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建议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污水处理设施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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