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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日处理餐厨垃圾 150t/d; 项目选址:永嘉县黄田街道联浦村、枫埠村(北纬28.098514°,东经 120.689736°); 项目用地:65.43 亩(其中餐厨垃圾处理生产场区占地26亩,预留用地占地23.11亩,进厂道路6.85亩,独立绿化用地5.90亩,其余3.57亩); 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使用年限:30年; 主要工艺:预处理+湿式中温厌氧产沼技术; 项目总投资:13055.89万元(其中用于建设投资12990.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65.46 万元); 国民经济行业类型:M7820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影响行业类别:三十五、公共设施管理业(104 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备注:根据项目红线图CAD版测得,项目红线与最近敏感点珠江村距离为132m,项目东侧为预留用地23.11亩,生产厂区边界线与珠江村距离为21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黄田污水处理厂北侧,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本项目废水日排放量142.8t,仅占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的1.43%。目前黄田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正处于调试阶段。根据黄田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介绍,该污水处理厂预计2019年12月将正式运行。本项目污水管网与项目同时建设,项目建成即可纳管。废水采用A/A/O+MBR生物膜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统一纳管至南侧黄田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不同污染物初始浓度不同,地下水环境标准浓度不同,到达各区域的时间也不同。污染物在评价区的运移速度较慢,但一旦发生沥液大量渗透事故,沥液中的污染物会向下游可能影响的区域运移扩散,一般会影响下游 5~10m 左右的区域。沥液泄漏后仅在周边较小范围有超标现象,随着扩散距离的增加,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总体来看,对场地周边地下水影响不大。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厂界无组织排放均达标,因此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②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SO2、NO2 年均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2.01%、2.73%,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③叠加现状浓度后,SO2、NO2 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NH3、H2S 小时叠加值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④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平面布置图可知,采取措施后,通过噪声预测,四周厂界贡献值昼、夜间均能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 (5)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粗大杂物、压榨固渣、废脱硫剂、沼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粗大杂物、压榨固渣由厂内运渣车运至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沼渣、污水处理污泥作为原料自行生产营养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树脂(滤膜)、脱硝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运输影响分析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采用密封性能好的自动装卸餐厨垃圾专用车辆,保证垃圾密封、不泄漏,并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和运输时间,避开人流高峰。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拟建项目垃圾收运、运输过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2、预期效果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嘉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项目选址于永嘉县黄田街道联浦村、枫埠村交界,选用预处理+湿式厌氧发酵工艺,处理规模达到150t/d。选址经相关部门同意;本项目属于永嘉沿江环境优化准入区,未列入负面清单。工艺、装备符合清洁生产,主要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采用科学管理与切实可行的环保治理手段,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是可以控制的,因此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北路财政大楼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13777708190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新三路16号创新大楼7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0889029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永嘉县嘉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