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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大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装饰纸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工业园区 项目规模:杭州大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整治提升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整治改造过程中,企业于2018年5月经临安区经信局完成了对现有项目的整治进行备案,备案内容:油性装饰纸印刷产能减少至7000t/a,其他产品产能不变,增加水性油墨生产(自供,不对外销售),淘汰原有燃煤锅炉,燃料由燃煤改为天然气,提升原有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形成年产装饰纸原纸20000t/a、油性装饰纸7000t/a、水性装饰纸6000t/a、纸制品600t/a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收集排放的甲醇、非甲烷总烃、粉尘、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醋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有组织排放达到相应计算标准要求;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计算得本项目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油墨车间外100m,水性油墨、印刷车间外100m。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区要求。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生产废水经物化沉淀和二级生化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生产废水与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最终经杭州临安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固废:本项目边角料、不含有或不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由资源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废擦洗抹布、废活性炭、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本项目噪声落实治理措施后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能维持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区要求。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主要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建设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大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红霞电话:15058155687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联系人:陶工电话:13588731969
发布单位:杭州大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