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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纺织品500万件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完成后进行项目环保信息公示,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纺织品500万件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临安市贝贝家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地址位于浙江省临安区太湖源镇浪口村浪口150号,于2017年7月将名称变更为“杭州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自动化设备、纺织技术的研发;互联网应用技术服务;加工、销售:纺织品、家具用品;货物进出口;仓储服务(除危化品);道路货运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企业于2013年11月编制了《临安市贝贝家纺织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同月通过临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批文号:登记表批复[2013]972号,审批规模为年加工销售50万件纺织品。企业于2015年12月通过验收,并取得排污证。 为适应发展需求,现企业拟投资100万,搬迁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头308号1幢,租用杭州玖久袜业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租赁面积18756平方米,利用原有纺织设备,新购置印花机、电脑打纸机、验布机等设备用于打样检验,投入营运后,形成年加工纺织品500万件的生产规模,其中窗帘180万件、靠垫50万件、床上用品150万件、毯子120万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特点及区域环境现状初步踏勘和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头308号1幢。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以及附近居民,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本项目主要为转移印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转移印花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微动力兼氧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远期当地纳管条件成熟后,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固废:本项目废油墨桶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残次品、废转印纸等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降噪、门窗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纺织品500万件建设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被调查的个人和团体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公众参与原则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评价范围内的周边村庄居民和村民委员会,主要以杨桥村为主。 七、征求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9年1月29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单春燕 联系电话:1595819706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3588731969
发布单位:杭州贝贝家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