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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E、PP、PC废旧塑料回收再生产的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
2019-01-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EPPPC废旧塑料回收再生产的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PEPPPC废旧塑料回收再生产的技改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温州凯利家具有限公司(平阳县万全镇家具园区万达路301号)的部分空置车间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从事PPPEPC废塑料回收再生产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45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3万吨PEPPPC废旧塑料回收再生产的生产规模(其中1.5万吨造粒后直接外售,另外1.5万吨造粒后再注塑成品后外售,成品为奔腾电器、泰利电器配件以及交通设施护栏)。建设项目不涉及清洗工艺,原料均为上游正规厂家提供的不涉及有毒有害成分的PEPPPC废旧塑料。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1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情况

保护项目

方位

距离

保护名单

保护级别

水环境

南侧

20m

瑞平塘河支流

GB3838-2002IV类标准

大气环境

东南侧

240m

周垟村(约 300

GB3095-2012 的二级标准

东北侧

300m

倪垟村(约 500

东南侧

1050m

下鲍垟村(约300人)

西北侧

1200m

冯宅村(约300人)

西北侧

1300m

栏杆桥村(约300人)

西北侧

1350m

黄垟村(约300人)

东南侧

1350m

岗上村(约300人)

西侧

1400m

尤里村(约300人)

东南侧

1400m

下薛村(约300人)

东南侧

1800m

吴垟村(约250人)

东南侧

1950m

岗下村(约300人)

西南侧

1950m

童宅村(约400人)

东北侧

2000m

下桥村(约400人)

东南侧

2150m

姜垟村(约250人)

东南侧

2200m

叶垟村(约250人)

西南侧

2250m

建丰村(约500人)

西北侧

2300m

鲍垟村(约300人)

东北侧

2350m

古农村(约600人)

东南侧

2400m

下姜村(约300人)

西南侧

2500m

新欣村(约500人)

东南侧

2600m

廖垟村(约250人)

西南侧

2600m

新村村(约500人)

东北侧

2650m

古渔村(约400人)

西北侧

2700m

金宕村(约500人)

西南侧

2800m

临区村(约500人)

声环境

本项目 200m 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经预测,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固废: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m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

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经采取相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非直接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物料仓库,严禁烟火,进出仓库都要有严格的手续,以免发生意外;仓库内须有消防通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高压水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在各建筑物内、工艺装置区、储罐区等配置适量的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灾及小型火灾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厂界为中心,边长5km形区域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征询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平阳县万全镇家具园区万达路30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柯总 1886778898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瑞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高联大厦501

联系人:张工 0577-88930800

3)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577-63735020

 

                                 公示单位:温州展逸科技有限公司

                                                     2019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