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店文荣医院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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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1-14 00:0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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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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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第31号)的规定,横店文荣医院向我厅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横店文荣医院
建设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迎宾大道99号
公示期限: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25日
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Ⅴ类放射源,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批文:东环〔2014〕296号;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933078300000005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联系电话:0571-28913068
联系人: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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