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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钱塘190(萧山段)、钱塘24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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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单(编号:20182762号)转来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杭州市部分区(市)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杭政〔2018〕36号)悉。经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钱塘190(萧山段)、钱塘24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论证、优化,并请示省政府同意(专项文件处理单〔2018〕第048号),现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钱塘190(萧山段)、钱塘24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的衔接,落实《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浙委发〔2018〕26号),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政府持续推进保护区所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并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你市的调整要求。 二、具体意见为: (一)此次调整为局部调整。对钱塘190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源区(萧山段)、钱塘240浦阳江萧山饮用水工业用水区陆域范围作适当调整,水功能区和水质目标保持不变。 (二)钱塘190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源区。将富阳萧山交界处(长岭头)至萧山滨江交界处(即萧山段)的陆域范围“以浦阳江为界,浦阳江西岸陆域一级保护区为沿岸纵深50米,一级保护区外950米为陆域二级保护区;浦阳江东岸一级保护区为沿岸纵深50米,一级保护区外450米为陆域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500米为陆域准保护区”调整为“以浦阳江为界,浦阳江西岸陆域不作调整;浦阳江东岸一级保护区为防洪堤内侧至防洪堤背水坡堤脚,一级保护区外至沿岸纵深1000米为准保护区(与钱塘190杭州主城区段陆域范围划分保持一致)”。调整前后保护区范围总面积不变,水域范围不变,其中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减少0.164km2,二级保护区陆域减少2.886km2,准保护区陆域增加3.05km2。 (三)钱塘240浦阳江萧山饮用水、工业用水区。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沿岸纵深50米,一级保护区外950米为二级保护区”调整为“以浦阳江为界,浦阳江西岸沿岸纵深50米为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950米为二级保护区,但不超过防洪堤,二级保护区外至沿岸纵深1000米为准保护区;浦阳江东岸一级保护区为防洪堤内侧至防洪堤背水坡堤脚,一级保护区外至沿岸纵深1000米为准保护区”。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沿岸纵深1000米”调整为“二级保护区为防洪堤内侧至防洪堤背水坡堤脚,二级保护区外至沿岸纵深1000米为准保护区”。调整前后保护区范围总面积不变,水域范围不变,其中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增加0.045km2,二级保护区陆域减少4.148km2,准保护区陆域增加4.103km2。 三、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应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推进保护区内污染整治,坚决抓好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船舶运输污染防治等点源、非点源和流动源管控,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保护区水质稳中向好。依法加强规划控制,禁止建设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加强环境监管和联合执法,完善监控监测及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切实保障区域饮水安全。 附件: 1.调整后的钱塘190(萧山段)、钱塘24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2.调整后的钱塘190(萧山段)、钱塘240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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