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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金属箱柜、150万个金属车圈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
2018-09-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金属箱柜、150万个金属车圈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金属箱柜、150万个金属车圈新建项目

项目规模:根据目前市场形势和企业发展需要,拟投资360万元,租用临安市博创纸制品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浪口村无门牌121幢整幢)的现有空置厂房,厂房占地面积约1000m2,建筑面积约1000m2,购置半自动喷塑线、固化烘箱、硅烷化处理生产线等生产设备,本项目已通过杭州市临安区发改局备案同意(项目代码:2018-330185-33-03-067701-000),项目投产后,预计形成年产15万套金属箱柜、150万个金属车圈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敏感点

对象名称

方位

规模

与企业厂界最近距离

与企业生产车间最近距离

保护类别

1

农居

11

57m

57m

大气环境、声环境

2

农居

1

7m

7m

大气环境、声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因子中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Pmax=2.49%,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均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50%回用,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汇同剩余50%清洗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经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不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固废: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为物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抛丸产生的废钢丝丸、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硅烷化处理产生废硅烷液桶、废脱脂剂袋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喷塑

粉尘

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喷塑粉尘、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通过同一个排放口排放,抛丸粉尘单独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喷塑粉尘排放限值20mg/m3,具体见附图3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抛丸

粉尘

烘干

有机废气

液化石油气燃烧

SO2

收集后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标准

NOX

烟尘

水污

染物

员工日常生活

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50%回用,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汇同剩余50%清洗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经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集中排放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污水管网(项目实施前与杭州临安太湖源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污水纳管协议,纳管标准以签订的污水纳管协议从严执行)

清洗

清洗废水

固体

废物

物料使用

废包装材料

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资源化

抛丸布袋除尘

粉尘

抛丸

废钢丝丸

检验

不合格产品

废水处理

污泥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资源化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硅烷化处理

废硅烷液桶、废脱脂剂袋

员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

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噪声设备均置于室内,各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②所有生产设备宜选用低噪声型号,对高噪声设备积极采取消声、隔音措施,并采取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生产时紧闭门窗,严禁开启。

其他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位于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浪口村无门牌121幢整幢),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结构相对简单,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和珍稀动植物资源。故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金属箱柜、150万个金属车圈新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从事的生产行业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该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918日~201810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109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浪口村无门牌121幢整幢)

联系人:李小华联系电话:1358887738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申花路789号剑桥公社F506

联系人:胡超电话:15867157878

 

 

发布单位:杭州临安瑞诺金属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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