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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建设情况 杭州蓝鹦鹉防火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为了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抓住目前精装门及免漆门市场良好的发展前景,企业拟投资502万元,租用临安昌化创大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新建年产5万平方米免漆通道门及5万平方米精装入户门项目。项目位于临安区昌化镇工业功能区(临安区昌化镇双塔村)。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为横街村及横街小学,具体分布情况见图1。
图1 项目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实施后所有源排放的各污染物地面扩散浓度中,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产生于精装门木工车间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18.42u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产生于底漆房车间及面漆房、修色房车间的乙酸丁酯,最大浓度占标为8.63%。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乙酸丁酯、乙酸乙酯及MDI可满足前苏联标准,二甲苯也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2.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喷漆废水,项目喷涂车间喷漆室漆雾净化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吗,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排放的喷漆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采用混凝沉淀工艺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不小于1.0t/d(考虑留有负荷余量),经处理后,废水纳管浓度COD≤400mg/L,SS≤200mg/L,石油类≤10mg/L,满足纳管协议中纳管标准。处理出水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厂区标准排放口排入污水管网,送临安区昌化污水处理厂集中再处理。生活污水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废水水质可达到纳管标准,通过厂区总排口与其它废水一并排入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不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各设备的运行噪声在75-90dB(A),企业通过合理布局,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标,周围敏感点均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项目产生各种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处置,不排放,危废委托处理,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项目设2套中央集尘系统(精装门车间一套、免漆门一套),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中央集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打磨房设内循环系统,粉尘经滤袋过滤系统处理后外排;底漆房及修色房全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漆雾由水帘吸收处理,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涂胶、热压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面漆房密闭,滚涂过程在密闭的设备内进行,面漆房漆雾由水帘吸收处理,有机废气与涂胶、热压及滚涂过程产生的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最终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室外排水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昌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水帘废水及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外排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最终由临安昌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车间内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等处理等;车间内设置隔声门窗,选用隔声效果较好的墙体材料;生产过程中不得开窗等。 4.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企业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边角料、集尘灰、其他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危险废物废漆渣、废活性炭、沉淀污泥及废抹布手套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1、征求对象: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 2、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8月6日~2018年8月17日。 4、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123190 项目建设单位:杭州蓝鹦鹉防火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永军 联系电话:13185063048
公告单位:杭州蓝鹦鹉防火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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