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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8-08-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诸暨市、金华市浦江县及义乌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为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起于杭甬线临浦阀室上游约1km截断接管点,经临浦清管站、进化阀室、次坞阀室、店口阀室、陶朱阀室到达诸暨分输站,再经同山阀室、白马阀室、后宅阀室,止于义乌分输站,线路长度约122km,设计压力6.3 MPa,管径D813mm。

本工程共新建清管站1座,即临浦清管站,改扩建2座站场,即诸暨分输站、义乌分输站,新建7座RTU阀室,即进化阀室、次坞阀室、店口阀室、陶朱阀室、同山阀室、白马阀室、后宅阀室,所有阀室均为监控阀室。

工程总投资约16.6918亿元。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管道穿越的重要水体以及工程评价范围内的青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2、大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工程管线200m范围内、分输站500m范围内、施工场地附近的居民、学校等敏感点。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的动植物、耕地、林地等,以及工程涉及的自然生态红线区,包括杨静坞森林公园、杭坞山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区、德胜岩森林公园保护区、望道森林公园保护区、诸暨青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3、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基本不影响沿线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工程临时占地的生物量损失为临时损失,在工程施工结束并进行植被恢复后,其水土保持功能、野生动物栖息功能等均将逐步恢复,工程建设对生态系统功能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清管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沉淀处理后排放,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附近;隧道施工废水应配备沉淀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隧道涌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附近地表水水体,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所有废水均禁止排放至青山水库等具有饮用水功能的地表水体、II类水体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地表水体。营运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主要是管道开挖对临近敏感点产生影响;施工废气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等,排放量相对较少,时间短,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营运期正常运行工况,工程不排放废气,对环境空气无影响。随着工程的建成运营,可改善沿线地区的能源结构,减少废气的排放,从整个大环境分析,对区域环境空气的改善是有利的。

声环境:施工期管线沿线两侧200m内敏感点的敏感点在施工期会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不是很大。营运期正常工况下各分输站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非正常工况下,各分输站和阀室的放空噪声在采取消声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区“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限值(65dB(A))的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拆迁建筑材料社会化利用,泥浆和钻渣布设沉淀池就地固化处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施工废料部分进行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做好各类固废的分类处置工作,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固废产生量很小,主要是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粉末,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环境影响:施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利用现有设施进行处理,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穿越工程各施工场地内泥浆池底部及四周均采用可降解防渗透膜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阻止泥浆中废水进入地下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运行期分输站排污罐密闭性好,不会渗入地下进入地下水;诸暨、义乌分输站生活污水排水量较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取防渗材料防渗,防止生活污水渗漏至地下水,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4、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地进行施工布置和安排施工季节,施工便道的选线应避免和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影响。管线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不破坏地形、地貌;施工完毕后,尽可能恢复施工地带地形、地貌。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因施工人员对野生植物的滥砍滥伐(尤其要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段)而造成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破坏。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和施工后植被的恢复工作,建设单位缴纳基本农田复垦或恢复费,由当地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统一恢复。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及II类水体,禁止在饮用水源陆域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地;含油废水设置接收池,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清管、试压废水经收集进行沉淀处理后,施工泥浆水设置临时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河流。营运期义乌分输站(改扩建)、诸暨分输站(改扩建)、临浦清管站(新建)中新增工艺装置区的设备外壁擦洗水中只含少量泥沙类机械杂质外,不含有害污染物,可经沉淀后汇入站内雨水沟排出站外。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作业面、临时堆场、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对堆存的沙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营运期分输站厂界加强绿化。

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控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围屏。营运期定期维护设备。

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民居生活垃圾系统,或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清管作业时产生的少量的固体废物委托地方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设置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废渣收集装置。

环境风险保护措施:要求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招募临时巡线工。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萧山-义乌天然气管道工程符合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沿线城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工程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工程推荐线路及站场选址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工程建设的环境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运行也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充分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及管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做到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要求。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建设可行。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8月31日~9月13日)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8、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751号

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0571-89815934        邮箱:caiz@zngas.com.cn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钱工联系电话:0571-87331040        邮箱:381033822@qq.com

环评审批单位:浙江省环保厅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9、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浙江省环保厅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供查阅。


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