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
|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西湖阀门厂主要从事阀门制造加工生产、工业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装置的技术服务,现拟利用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3号(原临安高乐电子电器公司)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实施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因子中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Pmax=0.32%,低于10%。由于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均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污水纳管在时间上、在空间上具有较好的衔接性,只要项目实施后做好污水预处理以及污水纳管工作,确保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由临安高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周围水体,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不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固废:项目完成后,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铁屑、焊渣交物资回收部门;废漆桶、稀释剂桶,漆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西湖阀门厂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从事的生产行业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该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年6月19日。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西湖阀门厂 建设地址: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3号 联系人 :陈谷珍 联系电话:1377780667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苑16号 联系人:沈菊盛 电话:18626883912
九、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临安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