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服务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临安
 
杭州西湖阀门厂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建设单位:杭州西湖阀门厂
2018-06-0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

项目规模:杭州西湖阀门厂主要从事阀门制造加工生产、工业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装置的技术服务,现拟利用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3号(原临安高乐电子电器公司)厂房,总投资2000万元,实施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见下表。

表1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表

环境要素

环境敏感点对象名称

方位

规模/

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

敏感性描述

保护类别

大气环境

高虹镇农居点

10

10m

敏感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二级标准

西

5

5m

客运中心

西

/

50m

地表水

苕溪

/

220m

一般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类标准

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

西、南

150

5-200m

敏感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本环评估算模式的估算结果可知,正常排放时,废气污染因子中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Pmax=0.32%,低于10%。由于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下风向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均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源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本项目污水纳管在时间上、在空间上具有较好的衔接性,只要项目实施后做好污水预处理以及污水纳管工作,确保污水纳入污水收集管网,由临安高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达标处理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周围水体,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质量不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3、固废:项目完成后,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铁屑、焊渣交物资回收部门;废漆桶、稀释剂桶,漆渣,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各固废在外运处置前,须在厂内安全暂存,确保固废不产生二次污染。

只要认真落实这些处理措施,则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基本可消除,并达到部分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目的。故在此前提下,本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污染影响。

4、噪声:项目投产后,企业各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昼间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正常运营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职工生活

COD、氨氮

1、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生产废水通过加絮凝剂除渣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进入临安高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工艺废水

CODCrSS

废气污染物

喷漆及晾干废气

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其他挥发性有机物

喷漆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与调漆废气、晾干废气分别收集共同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焊接烟尘

颗粒物

焊装区内采取全面机械通风换气系统,设置焊接专区,同时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油烟废气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固体

废物

加工过程

边角料

交物资回收部门

资源化

无害化

零排放

除锈

铁屑

焊接

焊渣

废漆桶、稀释剂桶

喷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漆渣

喷漆

废活性炭

活性炭吸附装置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①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减振装置、消声器、隔声罩。

②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厂房已存在,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建设,不涉及大规模建筑施工过程。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基本不会造成生态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西湖阀门厂年产壹万套专利疏水阀和壹万套冷凝水回收装置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从事的生产行业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该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企业厂区附近环评评价范围内的的企业及周边的村庄,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65日~20186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简本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619

(1)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西湖阀门厂

建设地址:临安区高虹镇曙光路3号

联系人 :陈谷珍                     联系电话:1377780667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0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鸣苑16号

联系人:沈菊盛       电话:18626883912  

 

九、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临安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

高虹阀门厂6.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