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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青田县小溪水利枢纽工程
建设单位: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2018-05-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省青田县小溪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小溪干流建设青田县小溪水利枢纽工程。为听取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本项目概况、对环境的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时间2018522日至64日)内向建设单位、审批部门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致电或致函告知,特此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青田县小溪水利枢纽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包括枢纽泄洪闸工程、下湾至新田坑供水工程和枢纽配套电站工程。其中枢纽工程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410km2。水库正常蓄水位35m,相应库容579.65万m3,水库死水位采用34.5m,相应死库容517万m3。下湾至新田坑供水工程供水范围为青田县中心城区,包括原鹤城、温溪及油竹—山口三片。2020年供水人口20.75万人,2030年供水人口25.3万人。青田县中心城区远期供水量16万m3/d(年供水量5840万m3)。此外为充分利用水资源,在确保供水的前提下,利用多余水量进行引水式发电。引水式电站装机容量3×25.0 MW,多年平均发电量13398万kW·h。

工程投资:总投资12020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青田县小溪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包括小溪和大奕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及城门村等村庄,具体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相对位置关系

水环境

小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新田坑取水口

拟建坝址位于取水口上游约10km

拟建坝址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上边界上游约7km,位于一级保护区上边界上游约9km

 

大奕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供水隧洞埋管段穿越大奕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环境空气、声环境

城门村

坝址施工区西北侧约100m

城门垟

大坝工区西南侧约15m

上地

发电厂房工区东北约60m

彭湖村

1#支洞工区北侧约50m1#支洞出口北侧约130m

大奕坑

埋管段工区北侧约60m

1#供水隧洞出口北侧约130m

2#供水隧洞进口西北侧约80m

生态环境

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实验区范围位于拟建坝址下游约100m,配套电站发电厂房上游约15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由于工程所在区域河道水质执行地表水Ⅱ类水质要求,施工期各类生产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涉水施工活动可能对小溪、大奕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砂、石、水泥运输装卸,砂石料堆放、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搅拌站、场地平整、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产生的扬尘,隧洞和电站厂房基础爆破产生的TSP、炸药使用以及油料消耗产生的CONOXSO2等,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排放;施工期噪声来自坝基开挖、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搅拌、空压机厂房基础和隧洞爆破噪声源以及运输车辆流动噪声源,主要分布在各施工区,噪声源强70~110dB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弃渣。此外,施工期坝址开挖、施工场地平整等施工活动导致地形地貌改变、植被损毁和水土流失加重工程施工活动对附近野生动物产生干扰施工期施工活动扰动水体将影响河流透明度,对坝址下游局部河段水生生态以及鼋生境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营运期:工程建成后坝址以上形成正常库容为579.65m3库区,水文情势发生一定变化相应的该河段浮游生物、鱼类资源等分布特征和数量将有所变化;坝址~发电尾水汇入处河段流量减小,趋于恒定为维持该河段鼋保护区生境需求,在坝址右岸非溢流坝段布置生态放水管,下泄12.28 m3/s生态流量减轻工程实施后对该河段水生生态的影响鉴于本工程主要利用滩坑水库发电尾水进行发电,工程实施后,发电尾水汇入处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变化不大对该河段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施工期各类污废水处理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各类涉水施工活动需采取措施,必要时调整施工范围尽可能减轻对小溪、大奕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加强施工管理措施,扬尘采用洒水等措施,减缓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施工进行公告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弃渣及时外运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纳入当地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营运期:电站厂房采用降噪等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生活垃圾纳入当地收集系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确保生态放水管正常运行,以满足下游减水段生态用水需求,此外,加强对下游减水河段鼋生境的观测与跟踪,及时采取措施维持鼋生存所需的生境条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青田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瓯江流域综合规划》《青田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以及《青田县中心城区供水水源规划》要求。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要求。

尽管工程建设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鉴于工程主要任务为青田县上湖口水厂供水,且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尽可能减轻施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影响,工程建设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不涉及青田鼋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但该保护区范围位于工程减水河段,通过落实减水河段生态流量、加强鼋生境观测与跟踪等措施,尽可能减轻工程实施对鼋生境的影响,工程建设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

总体而言,本工程在建设期及营运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影响,在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下泄流量满足下游生态用水以及鼋生境需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进一步的完整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以及查看的时间不得迟于201864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3、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18522日至64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青田县鹤城街道前路街71号3楼

联系人:徐春锋     联系电话:6508522

(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甲 字 第2003号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向往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71-87961250   传真:0571-87331074

(3)属地环保部门: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青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23900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青田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