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半岛二站(不含)至半岛三站段工程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30000181805161000002  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半岛二站(不含)至半岛三站段工程  温州市灵昆街道瓯江口  温州幸福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起点从温州市域S1线一期工程终点引出,沿着灵昆半岛滨水南路中央分隔带行走,全程高架敷设,起点桩号DK51+998.27,终点桩号DK53+458.28,全长1.46km,设半岛三高架站一座(含综合变电所),在半岛三站后设置道岔,利用正线作为双折返线,岔心里程为DK53+145.92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以生态环境影响为主,运营期以噪声、振动影响,水环境影响为主。 生态影响:工程占地,地貌的扰动和对地表植被和景观的破坏,可通过优化工程设计、采取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 噪声、振动影响:项目位于围填海区域,无现状敏感点,建议采取声屏障等措施减轻对规划敏感点的影响; 水影响:施工期废水尽可能回用以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车站及旅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05月18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联系电话:28869176   传真:0571-28869009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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