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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嘉兴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经遍布建设项目位于海盐县通元镇东临空地、南至联核路、西至空地、北至河道。项目购买土地面积为926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项目主要采用涤纶、锦纶等原材料,经拉伸、加捻、整经上盘、织造、染色(外协),购置加捻机、经编机、高速整经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经遍布的生产能力。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周围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及拟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公示时间内(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5月24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提出,特此公示。 二、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单位 建设单位:嘉兴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盐县通元镇东临空地、南至联核路、西至空地、北至河道 联系电话:13906834580 环评单位: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海盐办事处:海盐县武原街道宜家花城风情大道 联系方式:0573-86169601 审批单位: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海盐县武原镇长潭路 联系电话:0573-86121619(驻办证中心),86129011 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通元镇东临空地、南至联核路、西至空地、北至河道,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周围环境状况概述、工程及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质量影响预测评价、总量控制分析、风险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分析、产业导向、规划布局和选址合理性分析、公众参与、总结论等。 五、建设项目环保概况 1、环境影响情况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全部纳管废水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在此基础上,项目废水对附近地表水无影响,对纳污水体(杭州湾)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治理后对厂界影响不大,企业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在厂界噪声达标的基础上,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4)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丝、废筒、废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油、空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危废暂存场所受雨水冲刷后泄漏,原料仓库火灾事故。通过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消防系统、防护用具、堵漏材料等应急设施与器材,可将项目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2、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处理措施: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再经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工艺废气生产,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避免将噪声源强高的生产设备布置在北侧墙体附近;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式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功效;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在主厂房周围多种树木,充分利用车间墙体、绿化屏障的隔声和距离的衰减作用。 (4)固废:废丝、废筒、废品、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油、空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厂区建设事故应急池、雨水截断装置,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及干沙等堵漏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降至最低。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结论 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和投产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风险评价,得出如下结论:通过对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和建设施工过程、投入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本评价认为,嘉兴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经遍布建设项目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基本原则,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治理与减缓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将其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以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在此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的提出方式 本项目主要就如下方面征求公众意见: 1、对当地现有环境质量的看法; 2、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3、对本项目的总体态度和看法; 4、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环境问题。 公众意见的提出方式: 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公众可通过本公示公布的联系电话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在本公示期间,公众若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简写本或者其他可以公布的相关信息。在本公示期间,公众若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可向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审批单位提出。
嘉兴辉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